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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威海市立第二医院、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于1948年,是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青岛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本地区妇幼保健和职业病防治两大公共卫生职能。医院共有4个院区,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1102人,编制床位720张。
医院现有耳鼻咽喉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耳科学1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更年期保健专科、新生儿保健专科、孕产期保健专科3个省级保健特色专科。有产科、儿科、妇科、耳鼻咽喉科、生殖健康科、医学遗传科、检验科、小儿外科、超声科、乳腺保健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耳神经显微外科、妇科腔镜诊疗专科、辅助生殖技术专科3个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中医科1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儿童卫生保健、职业病防治2个市级公共卫生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产科、妇科、儿童保健、职业健康检查、产前诊断(筛查)技术、罕见病、耳鼻咽喉科7个市级质控中心。近年来,医院分娩率占市区比率从54%上升到69%,被国家卫健委授予“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秀集体”。医院在国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前三位,监测等级A+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资质等资料,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11月底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威海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whhospital.com.cn/)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威海市妇幼保健院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按照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中所涉及的证件、材料拍照或扫描制作为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whfyrsk@wh.shandong.cn)进行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威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岗位要求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应聘介绍信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取原件(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医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人员也可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址:威海市光明路51号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6楼人力资源科。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相关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给予40万至150万不等的安家费;博士给予15万至70万不等的安家费,每月增发3000元的固定奖励性绩效。按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安置。来院考察、面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医院财务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卫健委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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