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增补岗位及名额的公告
为满足我院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充实临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诊疗服务能力,结合前期招聘报名及考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增补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补岗位及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增补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2-13名(编外合同制),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符合对应岗位专业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及执业资格。
(二)年龄要求:原则上初级职称不超过30岁,中级职称不超过35岁,副高职称不超过45岁,正高职称不超过50岁(精神科医师、临床心理科医师、儿童与青少年心理科医师可放宽年龄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至各岗位招满。医院会根据简历收集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即日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钦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qzsyrsk@126.com,并注明“岗位+姓名+学历”。或者现场递交应聘纸质材料至我院绩效办(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北营社区郑屋村356号钦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10楼1005室)。未附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简历。
(三)资格审核。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为个人综合素质测评考核及面试等考核方式。
(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招聘确定体检人选,通知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确定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心理测试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发出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本次招聘人员属于编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五、待遇
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符合钦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应聘者可享受钦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在报名、考试、面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增补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招聘公告位招聘公告中未涉及本增补公告的内容,仍按原公告执行;
二)具体招聘办法由钦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绩效办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女士,**。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党办)。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钦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