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现招聘编制外心理治疗师2名,财务科财务人员1名,皮肤科医师1名,电工1名、司炉工1名。
招聘岗位要求
1、精神卫生二科心理治疗师
招聘心理治疗师2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心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专业,有毕业证、学位证、心理治疗师证,接受过临床心理系统培训者优先。
2、财务科财务人员
招聘财务人员1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专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助理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3、温泉分院皮肤科医师
招聘皮肤科医师1名,年龄5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毕业证、学位证,具有皮肤病与性病中级资格证,具有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皮肤科与性病专业,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美容皮肤专业)备案资质者优先。
4、电工
招聘电工1名,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5、司炉工
招聘司炉工1名,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持有锅炉水处理证、锅炉司炉证,锅炉操作证。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材料不齐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方式应填写本人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务必真实有效,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有意者请填写《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岗为位名称+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投至syy2656582@163.com。
联系电话:**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