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87人。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绥化市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3月(含)至2007年3月(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4.报考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5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自本公告发布时,已被绥化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uihua.gov.cn)、绥化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shsrcgzzx.com/)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报名网址:https://suihua2025xy.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提交材料:
2025年毕业生须上传: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③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附件2);④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往届毕业生须上传: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④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成绩单及翻译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须上传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等)、党(团)员关系证明材料;放宽年龄条件的,须上传毕业生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限定户籍(生源)岗位,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于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4月1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4月1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于4月14日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5年4月15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
7.政策性加分。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5年4月6日(含)。请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享受政策加分。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全市统一命题。报考医疗卫生专业的专技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为准。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成绩单及翻译件;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限定户籍(生源)岗位,须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⑦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⑧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安排。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公告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5年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绥化市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引进人员服务期以引才计划为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符合《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引进资格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94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绥化市直岗位:**
肇东市岗位:**
安达市岗位:**
海伦市岗位:**
兰西县岗位:**
庆安县岗位:**
绥棱县岗位:**
望奎县岗位:**
明水县岗位:**
青冈县岗位:**
北林区岗位:**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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