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一、医院简介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青海省精神卫生专家服务基地。担负着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药物依赖治疗(戒毒)、心理咨询等工作。主要业务范围:精神病科、心理咨询中心、药物依赖治疗(戒毒)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心理体检中心等。医院始建于1975年,名称为青海省精神病医院,并于1981年正式接诊治疗患者,1987年4月更名为“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院”,2000年增挂“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牌子,是省市两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01年9月,被青海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医院常年承担医学院校实习、见习工作,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
医院有精神科、心理科、心理测验室、康复科、社区防治科、儿少精神科、妇女心理卫生科及老年精神科八个重点学科,成立了心身医学科、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中医精神科和睡眠病房;打造情绪障碍品牌门诊,开展了从儿童、青少年到老年不同阶段的心理卫生辅导、咨询和治疗,以及从普通心理健康问题(如人际适应、婚姻、学习问题)到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咨询、诊疗等多种服务。有完整的心理测量和评估系统、多导生理心理检测及数字化脑电监护系统,提供精神疾病康复治疗、工娱治疗、沙盘治疗、催眠放松治疗等特色治疗。引进了近红外光谱脑功能成像系统、智能心身交互训练系统、并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各类血药浓度监测及精准化药物基因检测。其诊疗技术在本专业领域属省内先进,对全省精神障碍患者的疗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基地简介
2017年获批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8年6月份成立青海大学医学院精神病学教研室,2020年1月份成立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精神卫生教研室。目前培养带教师资团队30余人,均获得省级以上师资培训证书,每年选派优秀师资分别在青海大学医学院、青海职业卫生技术学院、青海民族学院承担精神、心理教学任务,2022年有6名医师、1名护师获批青海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授资格。2025年获批青海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人才基地。
三、培训目标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四、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
五、培训内容
按照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注重培养学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等。
六、招收计划
根据国家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2025年招收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人。
七、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西医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
(二)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在青海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人)。
(三)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八、培训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九、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待遇保障
(1)与社会化学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发放医院基本工资2100元/月。
(2)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发放国家级和省级生活补助。
(3)基地为所有参加住培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以及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伙食补助。
(4)每月享受科室发放绩效工资及夜班费。
十、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0日9:00—7月10日18:00,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进行补录。
十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理论考试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
(二)面试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4:30
(三)地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十二、报名程序及流程
(一)采用提交电子报名表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提交电子报名表: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更改为“2025级住培学员XX(姓名)报名表”,亲笔签名确认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单位委培学员除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外,另请委培单位完整填写《单位委培报名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学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十三、其他
(一)住院医师完成培训相关内容、过程考核合格,将统一报名参加住培结业考核,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被录取的住培医师,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本次培训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培训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联系人:李积芳、杨生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