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4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2024年八年制毕业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12月6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报的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通过医院官网“人才招聘”系统或复制招聘公告报名网址链接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网址:https://www.wfphzp.com:60080/zp.html#/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二批)》(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6)近五年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客观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9日11: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10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开考比例按照1:1的比例确定。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免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答辩、面谈交流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答辩、面谈交流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结果在本场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医院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卫健委和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潍坊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报潍坊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有关网站和联系电话:
潍坊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www.wfph.cn,**、8192017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监督电话:**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weifang.gov.cn/
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第二批)
附件2: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二批)
潍坊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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