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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19名!2024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满足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助力贵港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的对象为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且在职在编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年龄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线上与线下)、笔试与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5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链接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769)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民族、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在5月31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他岗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17:00。
原则上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应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24年6月5日17:00前完成。
如同一岗位报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6人的,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筛选,未达36人的(含36人),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工作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卫生医疗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笔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留存,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自行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以备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时使用。
(四)现场资格复审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4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2024年6月中下旬公布入围面试名单。面试前至少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向面试人员发出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面试的组织。
(1)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程序。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储备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3)考官的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招聘单位以外的考官人数不得少于4名。
(4)面试考生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验证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六)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照《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后,考察人选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
(七)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察。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面试(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贵港卫健委)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监督电话:**。
六、本公告由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2024年贵港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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