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2024年“荆门优才计划”专项选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为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2024年全市计划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人才230人,选聘优秀教科研人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荆门市2024年“荆门优才计划”专项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
1.JM01岗位。面向“荆门优才计划”对象(符合条件考生可在资格复审时现场签约):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外(境外)高校同等学历人才(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高校);③进入2024年度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面试环节的其他硕士研究生。
2.JM02-JM10岗位。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境外)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3.JM11岗位。面向全市优秀教科研人才。由市教育局负责,按照《2024年荆门市教育局选调教科研人才公告》(附件2)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国外(境外)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设置岗位专业等相关要求。
4.报考JM01岗位须签订“荆门优才计划”正式协议(可登陆微信小程序“荆才码”查询协议支持政策)。
三、政策待遇
1.编制保障。签订聘用合同后,进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岗位设置聘用及认定的次月起,分别享受管理七级、八级工资待遇,或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
3.人才津贴。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累计享受15万元、6万元人才津贴。“荆门优才计划”对象按月发放,其他对象根据规定按年发放,连续发放三年。沙洋县人才津贴,按地方政策执行。
4.住房保障。博士、硕士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房,按规定一次性享受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最高分别可达到当期贷款最高额度的2倍和1.5倍;在县(市、区)购房,按照地方政策执行。
5.家属安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且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提供配偶就业服务。属其他身份的,根据规定协助解决。
6.其他待遇。根据《荆门市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一揽子支持措施》(荆办发〔2023〕1号),对新引进人才在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诚意优质便利服务(相关政策条款均可登陆微信小程序“荆才码”查询)。
7.补充说明。荆门技师学院入职后实行总量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咨询电话:**)。卫健系统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相关津贴及政策按照医院规定执行,与荆办发〔2023〕1号规定重复的“就高不就低”(咨询电话:**)。
四、引进程序
选聘工作从2024年6月开始,8月底前完成。选聘各环节公告在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等网站发布,咨询电话**。资格初审、复审、考试等工作均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4)。
1.网上报名(6月20日8:30至6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注册并报名(已成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新注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提供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于6月20日至6月25日期间联系荆门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1:1另行保障选聘岗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2:00。
2.打印准考证(6月30日12:00至7月5日12:00)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3.资格复审和考试(7月5日至7月7日)
报名人员按“荆门优才计划”专项选聘考试公告到现场参加复审,确认参加选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外(境外)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进入2024年度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选聘面试环节的硕士研究生,凭面试成绩免资格复审。报名JM01岗考生复审通过后,须签订“荆门优才计划”正式协议方可参加考试。
JM01-JM10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主要考查专业技术能力。博士研究生1:1直接面试,硕士研究生岗位形成竞争性即可开考。面试成绩需满足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
4.考察和体检(8月中旬前)
考察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成绩排名1:1进行考察。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选聘要求的,按成绩顺序递补考察。考察后1:1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和聘用(8月底前)
拟聘用对象信息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正式印发聘用文件。选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20日内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荆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荆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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