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康复、心理咨询与治疗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始建于1988年8月(由原庐北乡卫生院改建),地址位于原庐北乡,距离庐江县城约10公里。1993年11月正式迁址到庐城镇庐白路54号,占地面积8.3亩,设置床位80张,工作人员40 人。
2003年,原巢湖市卫生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将庐江县精神病医院更名为巢湖市精神病医院。2012年由于区划调整,地级市巢湖市撤销,庐江县行政区域划归合肥市,原巢湖市精神病医院重新更名为庐江县精神病医院。于2011年11月增挂“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牌子,2018年9月增挂“庐江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牌子。
医院于2014年5月迁址合铜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25.16亩,建筑面积16775平方米,总投资3400万元,设6个住院病区(2个女病区,4个男病区),1个康复科,1个普通门诊,1个心理门诊,医院于2015年顺利通过省卫计委验收,升级为二级专科精神病医院,是当时省内唯一的县级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医院目前核定床位300张,实际开放床位600张。2023年门诊量为36313人次,出院病人1673人次。床位使用率超过100%,医院总收入5891.26万元,病人满意度达97.89%。
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为居民和职工医保定点单位,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评定单位。医院担负着庐江县及周边县市精神疾病防治、精神残疾康复及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救治、救助等职责,同时开展健康咨询、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以及庐江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业务牵头工作。
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立足于精神卫生特色和边缘学科的建立和发展,积极拓宽服务领域,设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防治科、总务科、病案室、感控办、质控办、信息科、保卫科、中心机房、消防控制室、工会等职能科室和后勤服务科室,并开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无抽搐电休克室、音乐治疗室、生物反馈室、心理咨询及测试室、康复科、收款处、结报处等科室,还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医院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全院现有职工160人,专业技术人员15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5人(医疗9人,护理6人),中级职称65人。全院共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44人,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13人,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3%,其中庐江名医一名,庐江县拔尖人才一名,多人获得庐江县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随着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及社会对精神卫生的需要迅猛增加,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决策,决定在原县三院一期建设基础上,再次征地30亩,进行二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包括288张床位的精神专科病房和120张床位的老年科病房的住院楼一幢(计12层,15206平米),一栋2层室内活动室,并通过连廊与一期已建工程进行连接,配套建设水电、中心供氧、CT等附属设施。二期项目目前已完工并验收,预计2024年5月可投入使用。不久将计划开工建设庐江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康复中心场所2000平方米、心理咨询中心2000平方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00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仪器配套设施、双电源线路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等。
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全院职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抓好内部管理,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安全、满意的服务,先后获得“庐江县十佳医疗卫生单位”、“庐江县先进县直机关党组织”、“庐江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安徽省卫生单位”,“合肥市卫生单位”“合肥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单位”、“合肥市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合肥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安徽省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成员单位”以及“安徽省神经内科疑难罕见病联盟理事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