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医医院自主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院前急救建设,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救护车驾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诚信记录,个人征信良好,无失信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本职工作。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够接受夜班工作及加班,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患有各类传染病、癫痫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有吸毒史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不得应聘),五官端正,身高在1.65米及以上。
4.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具有B2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历,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持有A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有救护车驾驶经历、有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背景、退伍军人、本科学历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办法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持《咸丰县中医医院自主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中医医院正气楼五楼502室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电话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替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统一通知考试。
2.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随时取消资格。
3.考试。分值共计为100分,其中:面试40分,驾驶操作考试60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操作考试使用车辆由医院安排指定。
4.公示。根据考试结果,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投诉举报者进入体检程序。
5.体检。按得分从高向低在招聘指标范围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6.签订合同。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需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7工资待遇。参照我院现有救护车人员工资待遇。
8.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予递补,递补者考试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1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咸丰县中医医院正气楼五楼502室人事科办公室(高乐山镇乐山街4号)
咨询电话:**
联系人员:高老师 龚老师
咸丰县中医医院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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