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妇幼保健院

1978年 101-500人 公立医院 (三级)

8人

 98

2026.9.10-2026.9.22

报名中

医生、超声科医生、麻醉科医生、医生助理
全职,社招
大专起
合同制
招聘要求

【招聘公告】伊春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伊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伊春市妇幼保健院牌子)始建于1972年,是隶属于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市******一家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如下:

一、指导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

4.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1986年8月31日(含)至2008年8月30日(含)期间出生;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人。具体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伊春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9:00-11:00、14:30-16:30到伊春市妇幼保健院三楼人事科报名。报名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通过现场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3)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4)《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请自行打印)。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岗位特殊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岗位用工计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1.本次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按照本单位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实行同工同酬。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924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3654元/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公告由伊春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1:伊春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伊春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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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伊春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下载预览
  • 附件2、伊春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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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林都大街280号导航
  • 单位简介
    伊春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8年,历经31年的艰苦努力、不断创新、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全市****一家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担负着全市八十万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任务,全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1993年市妇幼保健院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卫生部授予小兴安岭****爱婴医院称号。
    别名:伊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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