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人)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超声医学科医师(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招聘数量
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以及医德医风;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超声临床诊疗岗位;
5.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资格资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已注册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能够完成执业地点变更注册。
4.工作经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持有产前筛查资格人员优先。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备忘录列明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制度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8.现役军人;
9.存在重大医疗不良事件、严重不良执业记录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填写《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和《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临聘人员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20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1号楼十楼人力资源中心(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明,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1张,所有证件审查原件,收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准备好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一切信息应当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保持通信通畅,因个人原因或未关注公告信息错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递补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科目、开考比例、时间地点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仅设置面试考核,无笔试。主要测评专业知识、临床业务能力、综合素养等。
2.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1,达到该比例即可开考。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医院官方渠道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1.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收到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按国家体检相关政策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参照事业单位公招考察要求,核查考生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失信及犯罪记录,核实执业资质、工作履历真实性,并填写《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可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含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仅受理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十、薪酬待遇
按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临聘同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3323425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831-3322459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