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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贺兰县中医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贺兰县中医医院于1981年成立,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中医医院。2016年4月开始公立医院改革,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投入使用,新建医院占地30亩,建筑面积1.6万㎡,编制床位200张。
医院现有职工195人,临床技术人员165人,占比85%,高级职称临床技术人员10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67人,名老中医10人。临床科室设置齐全,住院部现设有心病科、肺病科、骨伤科、针灸科、康复科、儿科、外科、妇科、麻醉科9个临床科室;门诊设立国医堂、骨伤科、针灸科、治未病科、心内科、肺病科、普外科、康复科、急诊科、儿科、妇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戒烟门诊等15个科室;医技科室设检验科、放射科、超声心电室、内镜室、药剂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8个。骨伤科、针灸科是自治区级重点专科,肺病科是银川市级重点专科,康复科、治未病科、儿科、皮肤科是医院的特色科室。医院配有GE64排螺旋CT、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飞利浦DR、飞利浦彩超、800测速大生化仪、肺功能检测仪等一大批全新设备,将极大地提升医院的硬件实力。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相关工作,我院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医务工作者共计7名,其中儿科医生3名,护理工作者2名,社区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儿科医生
儿科中医临床医师2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要求中医类专业,有规培证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要求能够单独从事儿科常见病的诊疗工作。儿科康复治疗师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康复治疗师资格证,能够独立从事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社区医生
社区全科医师2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类专业优先,具有全科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能够完成社区公共卫生等相关工作。
护士岗位
护理工作人员2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儿科和手术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3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贺兰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3.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
应聘者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址:贺兰县朔方南街201号-贺兰县中医医院三楼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人:张荣庆
备注:报名所需材料
(1)《贺兰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类证书、获奖证书等个人资料复印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
5.其他:
应聘者在简历中提及的每一项学历、资历、奖励等,均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若在简历中提及的信息无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则视为虚假信息,根据招聘要求,我院可认定为无效简历。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考核、录取、公示、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二)笔试
1.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医生和护士分别进行考试。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可视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面试成绩占分值3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技能操作
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以岗位要求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技能操作。考核分值为30分。
(五)录取
按笔试、面试及技能操作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政府门户及医院官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及聘用
由医院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04
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参照医院合同制聘用相关管理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医院正式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聘用人员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05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贺兰县朔方南街201号贺兰县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荣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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