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1958年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5人

 559

2023.11.23-2023.11.30

已结束

外科临床医师、内科临床医师、医技科室诊断医师(超声科、电生理科、核磁室)  
全职
硕士起
有编制,只招应届
招聘要求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学历人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7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见职位信息栏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青海人才工作网、青海三江学堂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考核。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根据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区组织进行,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再到用人单位参加考核测评。具体考核测评方案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4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简化程序。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级、市(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使用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具体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研究生;

12.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四)事业单位引才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须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报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五)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可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可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被认定为拔尖人才的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保障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六、相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引才过程中相关信息由各用人单位及时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查询。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具体招聘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事业单位)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企业)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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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总占地面积31.28亩(即20855.31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面积49753平方米。

    一、基础设施

    院区内旧综合楼(12层)和急诊楼(4层)共32059平方米,儿童诊疗中心(12层)面积11570平方米,消化病诊疗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4层)面积为6124平方米,体检中心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3层)面积为2815平方米,急救创伤诊疗中心面积为17464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1层。

    二、科室分布

    医院设置临床科室23个(内科系统11个,外科系统12个,)医技科室8个,医辅科室3个,行政科室17个。目前医院拥有省级重点专科4个(消化科、产科、手足创伤骨科、神经外科);市级重点专科5个(呼吸与危重症科、神经外科、骨科、超声科、手足创伤骨科);市级特色专科3个(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产科)。医院还拥有消化、检验、超声、麻醉、病案、妇科、消毒供应七个市级质控中心;成立了西宁市卒中中心、西宁市急救创伤中心、西宁市胸痛中心、西宁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西宁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和西宁市消化病专科联盟、卒中专科联盟“两个联盟”。2021年被省卫健委批准成立青海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三、人员构成

    医院编制床位700张,开放床位825张。现有职工921人(其中医生287人,护士434人,医技7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计795人,占比86%;行政后勤人员126人,占比14%;高级职称人员90人(含返聘5人),占比10%;中级职称225人,占比24%;硕士研究生16人。

    四、医疗设备

    目前医院医疗设备共计2980台/套,合计金额23691.82万元,其中1000万以上设备2台,100万至1000万的设备47台,30万至100万元设备145台,30万元以下设备2786台。其中放射设备12台/套,检验设备92台/套,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2台,血液透析机34台,胃镜主机5台。目前常规使用的大型医疗设备有:西门子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西门子1.5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西门子64排螺旋CT、联影60排螺旋CT、GE16排螺旋CT、西门子大型平板胃肠机、西门子DR机、GE双板多功能悬吊DR、西门子移动X线成像系统、西门子C型臂X光机、西门子移动式平板C型臂、东方惠尔移动式G型臂;飞利浦、GE、西门子、三星、迈瑞、开立、飞依诺等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奥林巴斯3D电子腹腔镜;日本奥林巴斯电子十二肠镜;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卡尔史托斯神经内镜;赛默飞舍尔7500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达安基因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梅里埃全自动细菌鉴定质谱仪;贝克曼(4900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梅里埃细菌培养仪;蔡司光相干断层扫描仪;蔡司手术显微镜;气动物流系统;罗氏全自动化学发光仪、中心制氧设备系统等。

    五、信息化建设

    医院先后启用HIS、LIS、PACS、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床旁结算、银医自助机、自动发药机、智能导航、电子病历无纸化、医生家庭办公等100余项信息支撑系统,基本建成了医院信息化体系,并在优化患者就医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提升医疗质量和防控医疗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各个收费窗口实现了微信、支付宝支付和电子发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满意度。目前我院“智慧医院”的架构已基本成型,功能也全面覆盖了院前、院中、院后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医务工作“无纸化、智能化、高效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平台化的新一代护理信息系统。医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努力把医院和医生装进患者口袋,积极探索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医疗行业领域中的应用,改善就医流程,整合医疗资源,打造集智慧医疗、智慧护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为一体的智慧医院。

    六、服务理念及获得荣誉

    医院本着“群众健康第一,社会责任为先”的办院宗旨,坚持德术并举,患者至上,近年来积极建设“十大工程”,开展能力建设年、制度完善落实年、医疗质量提升年等活动,狠抓医院精细化管理,积极打造“服务最好、卫生最干净”医院品牌,提出“看一个病人交一个朋友,做一台手术出一个精品”的服务理念。2010年医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2011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2017年被青海省总工会授予“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被市卫健委授予“卫生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医改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2019年被省卫健委评委“全省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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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海南州贵南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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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玉树州人民医院

    1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14、青海省海西州人民医院

    15、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院、青海省心理咨询中心)

    16、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17、青海省交通医院

    18、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19、青海省藏医院

    20、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

    21、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2、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23、青海省中医院

    24、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

    25、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6、互助县中医院

    27、青海省人民医院

    28、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9、西宁市口腔医院

    30、贵德县人民医院

    31、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

    32、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33、都兰县人民医院

    34、青海民族大学

    35、贵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36、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大通县中医院)

    37、青海大学

    38、青海师范大学

    39、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40、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41、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2、海南州贵德高级中学

    43、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

    44、共和县民族中学

    45、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乡镇卫生院

    46、果洛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果洛藏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47、久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共4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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