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心血站

51-1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未定级)

1人

 187

2024.10.21-2024.10.26

已结束

检验岗
全职,应届生
硕士起
有编制,免笔试
招聘要求

保山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赴部分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的通知》、《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规定,经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2025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二)学历要求为一本及以上的岗位,学历为一本的报考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这类人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校园招聘共计划招聘44人,其中保山市人民医院31人,保山市中医医院4人,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6人,保山市中心血站1人,保山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保山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此次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级及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1012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发布招聘公告,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保山卫健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转载。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场:20241021日上午8:00-12:00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会(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现场报名。

第二场:20241022日上午8:00-12:00在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招聘会(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现场报名。

第三场:20241026日上午8:00-12:00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招聘会(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体育场朱雀大街102号)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考应提供以下材料:《保山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核时提供)。

2)每位应聘人员同一招聘单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采取分场次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

4)同一岗位在上一场招聘会已满额签约的,由保山卫健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告,下一场招聘会不再接受此岗位报名。同一岗位在上一场招聘会已签约但未满额的,由保山卫健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告,下一场招聘会将按此岗位剩余招聘人数开展招聘后续工作。

5)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根据标准量化评分择优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考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7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5位面试考官平均分。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大于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直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在正式聘用后可按规定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人及电话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保山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兰老师:**

保山市中医医院联系人及电话:江老师**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冯老师**

保山市中心血站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保山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谷老师:**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九、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用人单位、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1:《保山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保山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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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保山市中心血站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隶属于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固定资产一千八百多万元,是全市唯一合法专业的采供血机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负担着全市近260万人口的临床用血的采集、制备、检测、储存、运输供应任务;二是承担全市临床输血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通过输血途径传播;三是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应急预案,并从血源、制度、技术、设备上保证预案的实施,满足紧急用血的需求;四是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五是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六是向社会提供与临床输血及血液制品相关的健康咨询;七是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血站职工总数共65人,在编职工37人,本科学历31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占在编职工总数的78%,正高1人、副高4人、中职11人、初职13人;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副高1人,初职2人;工勤人员技术工二级1人、技术工三级1人、技术工四级1人;管理九级1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人。合同制人员共2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其他6人。设有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成分科、献血服务科一科、献血服务科二科、供血科等科室。
    血站占地面积8.5亩,业务大楼建筑面积1949.93平方米,附属用房579.8平方米。配备酶标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分析仪、血型判读仪、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八通道加样仪、大容量低温离心机、高标准血液冷藏系统、采血车4辆、送血车4辆。
    血站成立至今,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保山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出台了《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经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我市血液工作成效显著,全市临床用血实现了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和统一供血的“三统一”;荣获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的荣誉称号;年采血量由2003年的1.5吨上升到2016年的5.0吨,全市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2003—2016年,共有94161人(170693人次)参与无偿献血,其中,个人无偿献血量累计达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28人,银奖53人,铜奖346人,个人献血量最高达21100毫升。
    2004年12月我市推广了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从之前的0.2%提高到100%。
    2011年4月首次开展冰冻血小板制备,为临床患者急救用血小板提供了保障。
    2016年5月首次引进滤除白细胞血液新项目,对所有采集的全血进行滤除白细胞,该项目开展可有效减少受血者感染白细胞相关传染病病原体的几率,降低受血者非溶血性发热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有效的防止人类白细胞抗原的同种免疫反应以及防止输注血小板无效。
    2016年5月开展了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HTLV)的监测工作,降低了受血者感染成人T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疾病的风险。
    2017年6月开始自主应用核酸检测技术,将艾滋病病毒的检测“窗口期”缩短至11天,将乙肝、丙肝病毒的检测“窗口期”分别由原来的50天、72天缩短到25天、59天,进一步降低了因“窗口期”带来的输血传播疾病风险。
    2017年5月开展Rh阴性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实验、ABO血型正反定型不符原因探查实验,该项目开展可防止Rh血型系统所致的溶血性输血反应及Rh阳性红细胞引起的新生儿溶血症,进一步保障输血安全。
    2010年5月落实《保山市用血赔付规定》五县区综合医院负责本辖区的用血赔付工作,全省首次实现了献血者用血赔付当场减免,该规定的出台极大的方便了献血者的临床用血赔付,受到了广泛好评。2015年8月落实《保山市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实施方案》实现省内异地用血报销。2017年11月落实《保山市临床医疗机构与市中心血站血液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血液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血液信息资源共享和用血费用直接报销。
    无偿献血和成份输血工作卓有成效开展,血站采供血均使用一次性卫生材料,初、复检等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和输血并发症得到了有效控制,从未发生因血液质量导致的医疗事故,人民群众的用血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用血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促进了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广大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市中心血站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发展意识,抢抓机遇,按照卫生部提出的“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取得无偿献血事业更大的成就。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无偿献血知识的不断普及,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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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检、检验、财会、计算机管理
    不限起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16.5.13-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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