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保山市中心血站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隶属于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固定资产一千八百多万元,是全市唯一合法专业的采供血机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负担着全市近260万人口的临床用血的采集、制备、检测、储存、运输供应任务;二是承担全市临床输血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通过输血途径传播;三是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应急预案,并从血源、制度、技术、设备上保证预案的实施,满足紧急用血的需求;四是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五是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公民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六是向社会提供与临床输血及血液制品相关的健康咨询;七是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血站职工总数共65人,在编职工37人,本科学历31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占在编职工总数的78%,正高1人、副高4人、中职11人、初职13人;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副高1人,初职2人;工勤人员技术工二级1人、技术工三级1人、技术工四级1人;管理九级1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人。合同制人员共2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其他6人。设有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成分科、献血服务科一科、献血服务科二科、供血科等科室。
血站占地面积8.5亩,业务大楼建筑面积1949.93平方米,附属用房579.8平方米。配备酶标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分析仪、血型判读仪、全自动血型分析仪、八通道加样仪、大容量低温离心机、高标准血液冷藏系统、采血车4辆、送血车4辆。
血站成立至今,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保山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出台了《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经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我市血液工作成效显著,全市临床用血实现了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和统一供血的“三统一”;荣获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的荣誉称号;年采血量由2003年的1.5吨上升到2016年的5.0吨,全市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2003—2016年,共有94161人(170693人次)参与无偿献血,其中,个人无偿献血量累计达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28人,银奖53人,铜奖346人,个人献血量最高达21100毫升。
2004年12月我市推广了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从之前的0.2%提高到100%。
2011年4月首次开展冰冻血小板制备,为临床患者急救用血小板提供了保障。
2016年5月首次引进滤除白细胞血液新项目,对所有采集的全血进行滤除白细胞,该项目开展可有效减少受血者感染白细胞相关传染病病原体的几率,降低受血者非溶血性发热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有效的防止人类白细胞抗原的同种免疫反应以及防止输注血小板无效。
2016年5月开展了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HTLV)的监测工作,降低了受血者感染成人T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疾病的风险。
2017年6月开始自主应用核酸检测技术,将艾滋病病毒的检测“窗口期”缩短至11天,将乙肝、丙肝病毒的检测“窗口期”分别由原来的50天、72天缩短到25天、59天,进一步降低了因“窗口期”带来的输血传播疾病风险。
2017年5月开展Rh阴性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实验、ABO血型正反定型不符原因探查实验,该项目开展可防止Rh血型系统所致的溶血性输血反应及Rh阳性红细胞引起的新生儿溶血症,进一步保障输血安全。
2010年5月落实《保山市用血赔付规定》五县区综合医院负责本辖区的用血赔付工作,全省首次实现了献血者用血赔付当场减免,该规定的出台极大的方便了献血者的临床用血赔付,受到了广泛好评。2015年8月落实《保山市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实施方案》实现省内异地用血报销。2017年11月落实《保山市临床医疗机构与市中心血站血液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血液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血液信息资源共享和用血费用直接报销。
无偿献血和成份输血工作卓有成效开展,血站采供血均使用一次性卫生材料,初、复检等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和输血并发症得到了有效控制,从未发生因血液质量导致的医疗事故,人民群众的用血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用血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促进了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广大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市中心血站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发展意识,抢抓机遇,按照卫生部提出的“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取得无偿献血事业更大的成就。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无偿献血知识的不断普及,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