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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经云浮市委编委批准以市、县共建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的方式组建并委托罗定市人民政府管理,日常业务归口罗定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分别加挂“云浮市精神卫生中心”、“罗定市精神卫生中心”两套牌子,承担整个云浮地区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以及云浮市、罗定市两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等相关职责。医院目前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310多人,其中卫技人员230多人,编制床位800张。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共设置病床1100张,总建筑面积80000多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000多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00多平方米,该建设项目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五年内投入使用。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卫健局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康复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心电图医生、脑电图医生、厨工各1名。
二、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8、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7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4日期间出生),厨工岗位放宽至18-50周岁(1972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工作日期间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4、医院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大岗西路第三人民医院。
5、报名咨询电话:**。
6、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请自行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根据各专业特点,考试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为15分钟/人,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
六、体检和政审
1、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本院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由本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院现行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方案由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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