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 2011 年4 月15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考试前2天(即 2、报名时间:2011 年4 月29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报名收费 经物价部门批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共50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附件1.xls作者:蔡演歆 来源:人事科 时间:2011-04-16
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序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 招聘对象 | 招聘 | 专业 | 招聘条件 | 备注 |
14 | 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 财政核补 | 专技岗 | 往届毕业生 | 1 | 口腔医学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5周岁以下,毕业后在二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 | |
2 | 药学 | 本科(理学学士学位)毕业、取得药师任职资格、35周岁以下,毕业后在二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 | |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本科(工学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35周岁以下,毕业后在二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