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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6-2011.6.15

已结束

口腔医学、药学
全职
招聘要求

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蔡演歆   来源:人事科   时间:2011-04-16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 2011 年4 月15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考试前2天(即2011年5月6日下午)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1 年4 月29日、5月3日5月4日。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报名收费

经物价部门批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共50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5月8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四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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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招聘
    人数

    专业

    招聘条件

    备注

    14

    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财政核补

    专技岗

    往届毕业生

    1

    口腔医学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5周岁以下,毕业后在二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

     

    2

    药学

    本科(理学学士学位)毕业、取得药师任职资格、35周岁以下,毕业后在二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

     

    1

    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工学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35周岁以下,毕业后在二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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