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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战略发展规划,为持续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培养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人才队伍,结合各科室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广纳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共8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薪酬待遇
参照医院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①博士后、行政后勤岗位:(即日起至岗位招聘额满为止)
②医疗岗位:第一批:2024年1月10日截止;
第二批:2024年2月31日截止;
(注:若第一批岗位招聘额满,则不开展第二批)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①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报名
②报名系统链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http://zp.renzhiyunyi.com:8786/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
3.报名咨询
联系人:龙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线上报名操作教程》要求填报上传的,即为不通过资格审核,不确定为考核对象。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于报到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应聘医师类别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外)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报名时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达到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最多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进行报名。医院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各岗位的考核对象。
2.报名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面试
面试前核定要求提供的证件,如不能提供,视为不合格。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进入业务考核环节。
医院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业务考核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业务考核人员。
医院通知入围业务考核人员参加业务考核,并在医院门户网站公布业务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四)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的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业务考核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构成,面试成绩占30%、业务考核成绩占70%。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将不予录用。
(六)体检
医院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体检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检查,身体健康检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心理健康检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面谈交流。放射科工作人员需在特定机构做特定体检。
(七)考察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招聘岗位的考察人选,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和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发现受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致实际情况与我院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若均未符合条件则另行招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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