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
已结束
隆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法规、文件规定及医院临床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外临床护士(儿科)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公开自主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能胜任拟聘岗位工作;
4.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者,报名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凡隐瞒不报,发生劳动纠纷的,后果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不隐瞒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殊病史(国家规定不影响招聘的情况除外),爱岗敬业,热爱护理工作,有爱心、同情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
2.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
电话:**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近年来所获奖项证书等,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医院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及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由人事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人事科牵头会同市卫健局、院领导、相关专家负责组织实施,全程由卫健局、院纪检、人事参与监督。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或取消相关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50%。
2.加分条件:①参加护士规范化培训加分:在笔试成绩基础上,获得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加2分。②学历加分: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本科学历者加2分。
(三)面试
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七、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政审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为不符合自主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及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后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