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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报名
资中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员额人员的公告
资中县人民医院,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5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员额人员53名,具体岗位见《资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员额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员额人员:即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二)岗位条件
详见《资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员额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未按公告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报名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9日(8:30-12:00,14:30-18:00)
(一)现场报名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个人有效身份证;(2)学历与学位证书(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需提供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执业证书;(5)公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6)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7)《资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8)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地点:资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号西院区行政楼2楼)
联系人:李帷诚
联系电话:**
(二)网络报名
将个人资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zxrmyy2023@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按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填写)。邮件上传附件内容须清晰并包含以下内容:(1)个人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2)学历与学位证书;(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需提供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执业证书;(5)公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6)应届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7)《资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附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8)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每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内容及范围:《资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员额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当场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与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资中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由资中县人民医院组织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复检及递补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县级及以上融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签定合同,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本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资质员额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资中县人民医院(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资中县纪委资中县监委驻资中县卫生健康局监察组:
**;
十一、本公告由资中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资中县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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