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对笔试后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庄河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2013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2013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 |||||||||||||
说明:1.报考人员报考大连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政发〔2012〕55号)有关规定。 | |||||||||||||
2.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 | | | | |||||||||
3.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 | | |||||||||||
4.英语四、六级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 | | | | | |||||||||
5.全日制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由省级招生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的。此外,普通高校专升本属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
6.报考人员应为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得以现有学历报考。 | | |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咨询电话 | 备注 |
328 | 大连市妇联 | 大连市妇女创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综合业务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护理学、妇幼保健医学;研究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3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 具有教师资格证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0411-826418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