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精神病医院

21-5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二级)

1人

 722

2023.7.10-2023.7.19

已结束

精神卫生医师
全职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和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7个岗位,拟招聘34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只可报考户籍不限岗位,招聘对象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且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719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考生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并扫描(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非定向统招的,无须开具证明)、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6)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

3.现场资格审核:携带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考试

1.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北京市延庆区中医医院全部岗位;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位: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以上岗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参加一类招聘考试,一类招聘考试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根据各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他考生参加二类招聘考试。

2.其他岗位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其他岗位考生,参加二类招聘考试,二类招聘考试包括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考试: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南楼。

2)综合面试。对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根据各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操作考试(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操作考试(笔试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再进行一次加试)。对操作考试(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有任何一项未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对于未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名人员义务。

(三)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计算: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11日(含1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11日(含11日)以后出生人员。

附件1: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附件2: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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