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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第二批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成立于1947年11月,与内蒙古自治区同年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第一家少数民族自治区医院,1992年被评为自治区首家三级甲等医院。历经70多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全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规模:医院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医院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包括门诊楼,A座、B座、C座住院楼,科教楼,心脏中心,肿瘤中心,制氧中心,供热中心,附属卫校等。医院固定资产总值40多亿元,开放床位3000张,年门急诊量219.62万人次。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收专业名录
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三、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临床医学、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户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
3.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中途退培不满3年,纳入诚信黑名单者,不得报考住培。
4.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不具备报考临床和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5.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
6.科学型研究生不在招收范围内。
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院职工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意愿的,需在院内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填写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经过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及科室主任同意后,按照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复审工作。
8.其他条件事宜关注后续通知。
四、报名方法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五、报名、招录方式及程序
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7日(8月17日18∶00关网);
2.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8:00-10:00;
3.现场审核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12楼1229办公室。
4.理论考试时间:8月19日上午10:00-12:00;面试考录时间:14:30-17:00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现场审核时下发的准考证。
5.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审核内容: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7.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8.录取名单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公布时间:8月26日公布补录名单。
六、有关事宜
1.网报期间,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2.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
3.紧缺专业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专业进行单独面试。为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若紧缺专业实际招收人数超出招收计划人数的基地,可申请增加招收计划,未完成紧缺专业招收的基地则相应减少招收计划。
4.公示结束后,等待我院通知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9月1日前到各基地报到,开始培训。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
(四)请各位报考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有最新安排及消息方便及时通知。
八、待遇、保障及奖励
(一)待遇
国家及自治区补助
医院补贴(不含科室)
(二)其他保障及奖励
1.科室根据学员工作量、出勤情况等综合情况考量,发放夜班费等待遇。
2.培训期间,外单位委培学员和社会学员均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3.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培教材、工作服和胸卡。
4.优先为外地学员提供住宿,宿舍配备齐全,宿舍内安装免费宽带。
5.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活动中心等教学场地及活动场所。
6.可参加医院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并享受福利等。
7.学员在培训期间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者、年度评奖评优表彰、受到其他各级各类表彰、感谢信、锦旗被媒体宣传报道者、参加并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被评为“优秀文明宿舍”称号等荣誉的均给予一定奖励。
8.培训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享受“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自治区自2024年起,将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10.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九、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教学处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蒙老师
联系电话:**、**
十、录取原则
(一)向基层倾斜。各培训基地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要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二)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向紧缺专业倾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及各培训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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