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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扎实做好全旗医疗队伍人才建设,稳步提升我旗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我旗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根据《达拉特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达人才组发〔2023〕3号),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12名。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引进人才与医疗机构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原则,重点引进对旗直医疗机构专科建设能起主要作用的学科带头人或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人才引进坚持公开透明、择优引进、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来吸引各类医疗卫生人才助力我旗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人才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一)引进数量:本次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医学类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12名,其中:达拉特旗人民医院4名,达拉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名,达拉特旗中蒙医医院3名。
(二)引进时限:为确保卫生人才引进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并且使引进工作取得成效,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一年内完成引进计划此项工作即截止。
(三)引进程序启动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的工作模式,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
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一)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引进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使用旗直医疗机构控制数,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引进人员原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按照调动程序办理调动,引进后原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变。
(二)生活补贴及人才补贴政策
对本次引进的卫生系列高层次人才,其生活补贴及人才补贴政策由医疗机构参照《达拉特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达人才组发〔2023〕3号)文件与引进人员协商确定后执行,引进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引进政策及相关待遇。
(三)引进须知
1.引进的人才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辞职或调离达拉特旗卫健系统,否则予以辞退并承担违约责任。
2.对服务期未满因特殊情况提前解除引进合同者,须缴纳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全额退还已经领取的人才引进补贴。
四、人才引进条件
(一)引进范围
1.获得医学类高级职称优秀人才;
2.取得医学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必须符合上述其中一条。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政审合格。
2.年龄条件:获得医学类高级职称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26日之后出生;取得医学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9月26日之后出生。
3.引进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及职称条件等要求详见引进岗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我旗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聘用人员和以上人员离开我旗工作未满一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按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lt.gov.cn/)、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下载并填写《2024年达拉特旗引进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1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5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同时报名引进的人员须将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按照引进条件要求的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依序扫描后整理到一个PDF文档上传到报名邮箱(**@qq.com),进行报名信息初审确认。
(三)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13日18:00,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放弃。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同时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引进工作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因本次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的工作模式,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由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引才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及工作履历表以及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和应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后续环节和引进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家评估。评估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委组由随机聘请的5-7名相关专家组成,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评估。评估环节以面试、答辩、现场操作和业绩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旗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评估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各岗位应聘人员评估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满分10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评估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人选。根据评委组评估结果,经引才领导小组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人员名单。
评估环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评估环节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考察。由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实地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具体考察时间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拟引进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引进人员不能提供人事档案及引进所需佐证材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
(七)体检。面试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待名额确定后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旗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
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八)公示。对拟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评估情况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并确实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单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执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备案手续。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派驻纪检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询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达拉特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
本公告由达拉特旗引进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人社局:**
卫健委:**
达拉特旗引进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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