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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招收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的公告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宿迁唯一一所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3年7月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一院两区、整体托管”的模式,江苏省人民医院全面负责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分为2个院区,北院区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2000张,设有42个临床医技科室。北院区按照综合发展路线强化亚专科建设,以综合保障、危急重症救治为重点,稳步做好全市医疗服务的兜底保障工作。南院区正在建设,预计2026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规划占地189亩,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南院区按照“中心化”的建设发展思路,以肿瘤综合治疗为主,建设肿瘤中心、血液病中心、消化系统疾病诊疗中心、胸心疾病诊疗中心等四大中心,逐步建成具有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精准肿瘤诊疗中心。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感染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等国家和省级荣誉90余项,荣获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类奖项100多项。
医院2020年成为宿迁市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更好地彰显公益性,培养更多合格的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市招收202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被单位委派至我院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3、为委托单位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参加培训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委托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学员个人愿意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学员个人与委托单位均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和细则的要求进行培训。
二、招收专业与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根据我院培训工作实际,拟招录内科、外科和全科三个专业,共计64名学员。其中内科包含5名专硕研究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聘用单位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2022年7月28日
报名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教育处(综合楼二楼275房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①《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③入职体检报告;④就业单位与本人签署的2024年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⑤电子证件照(拍摄要求详见附件3)。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原件由工作单位负责审核: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④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3、仅接受聘用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也不接受非聘用单位代为报名。
四、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考核,侧重于临床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部分专业会根据实际招录情况采取面试。考试暂定2024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试结束后,将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医院与委托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
(三)培训结束后,学员均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四)我院执行“医院招聘住院医师学员、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3类人员享受同等绩效”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期间,按同一标准对此3类人员发放待遇,培训期间医院免费提供住宿和冬夏各2套工作服。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五)学员待遇由基本补贴、院内绩效、伙食补助、学历补助、夜班费、工会福利(2200元/年)组成。待遇标准见下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正式招录并注册成功后,因任何个人主观原因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恶意退培处理。
2、医院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招收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QQ群:2024年市一医住培招生意向群
QQ群号:374928847
联系人:苗老师、沈老师
九、招生监督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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