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护理岗位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0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2025年度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11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11月3日11:00—11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lanshan.gov.cn/)招考招聘栏目,使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进行系统注册,请真实、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密码和报名序号。
2.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2025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3.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4.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5.2025年11月7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安排好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11月3日11:00—11月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11月3日11:00—11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11月19日9:00—11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5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初审通过、完成网上缴费后,点击“减免报名费申请”,并于缴费时间截止前按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尽快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状态,后续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影像医师、精神科临床医师岗位核减的计划,调剂到临床医师岗位中。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lanshan.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针灸推拿、会计学7类科目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应聘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应聘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等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3.应聘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岗位的,还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
6.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应聘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其他岗位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5年度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