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第三人民医院

101-5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14人

 273

2024.2.23-2024.2.25

已结束

临床医师、精神科医生、中医医生、精神科护士、内科护士
全职,社招,应届生
大专起
招聘要求

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赣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共计1347个岗位、计划招聘1869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赣州市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赣州市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如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2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2月23日为报名第一天)。

5.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2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6)2024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限XX县(市、区)服务期满的全科特岗医生报考的岗位须是当地服务期满的特岗医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当地卫健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8)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4年2月23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3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4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部分岗位还须进行加试,具体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加试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00-2月25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试卷代码为51、52、53、54、55、56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2月23日、24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3.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初检费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2月23日9:00至2月24日17:00期间通过本链接地址(复制后粘贴到微信或浏览器内点击打开):https://docs.qq.com/form/page/DWHJrQ0piVEJaZE9v,在线提交申请免费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承诺书、一月份领取记录、证明书等)进行审核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2月26日9:00后报名系统中报考状态依然为“待缴费”的申请免费人员,请于2月26日17:00前自行网上缴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低保证、一月份领取记录及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免收考试费用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聘用资格

 4.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试卷代码为11、21、31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2月27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2月28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并须重新缴费,之前报名费用将退回考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名费用也将退回考生。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分别划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特殊岗位单独划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只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加试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加试人员,加试后按岗位备注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特殊岗位面试。

确定入闱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加试、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1.加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加试后按照加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入闱面试的总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

2.特殊岗位技能考核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10个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公告。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70÷面试总分)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考核结束后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公布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3.面试。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面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考点设在相关县(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就业处或所在学院章);

④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⑤笔试准考证;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⑦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以下)。

(2)笔试中其中一科考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进入加试、面试(技能考核)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市直单位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编制形式备注为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的岗位为编制外招聘,具体待遇按当地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考生报名时可咨询相关单位。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3.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岗位表备注的方式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4.岗位有服务期要求的市直事业单位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5年,具体见岗位表中备注;所有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报考的县(市、区)服务不少于5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5.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公告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市直单位详见岗位表咨询电话

章贡区咨询电话:**

赣县区咨询电话:**

南康区咨询电话:**

经开区咨询电话:0797- 8372619

蓉江新区咨询电话:**

大余县咨询电话:**

上犹县咨询电话:**

崇义县咨询电话:**

信丰县咨询电话:**

龙南市咨询电话:**

全南县咨询电话:**

定南县咨询电话:**

会昌县咨询电话:**

寻乌县咨询电话:**

安远县咨询电话:**

瑞金市咨询电话:**

兴国县咨询电话:**

于都县咨询电话:**

宁都县咨询电话:**

石城县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12333,**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1: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赣州市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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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石城县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石城县精神病专科医院,位于石城县琴江镇长天村,是石城县唯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养护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江西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定点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也是石城县第—家医养融合医疗机构。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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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科医生、内科医师、精神科护士、内科护士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5.15-2023.5.24
  • 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1、赣州市南康区妇幼保健院(南康区第六人民医院)

    2、赣州市全南县乡镇卫生院

    3、信丰县人民医院(武汉同济医院对口支援医院)

    4、赣州市南康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

    5、寻乌县人民医院

    6、信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赣州市南康区中医院

    8、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

    9、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

    10、寻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信丰县妇幼保健院

    12、寻乌县中医院

    13、赣州市南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卫生院

    15、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横市镇中心卫生院)

    16、赣州市信丰县乡镇卫生院

    17、赣州蓉江新区人民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附属蓉江医院、赣州蓉江新区惠民医院)

    18、龙南市中医院

    19、大余县中医院

    20、龙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

    22、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石城县人民医院)

    23、会昌县妇幼保健院

    24、会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赣州市安远县乡镇卫生院

    26、赣州市赣县区妇幼保健院(赣州市赣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赣州市赣县区妇女儿童医院)

    27、赣州市赣县区乡镇卫生院

    28、龙南市总医院(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南医院)

    29、上犹县结核病防治所

    30、瑞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会昌县人民医院

    32、安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3、定南县总医院(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定南分院)

    34、大余县总医院(大余县人民医院)

    35、瑞金市皮肤病防治所

    36、瑞金市中医院

    37、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开医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赣医一附院康复医院)

    38、宁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9、宁都县第三人民医院

    40、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瑞金市总医院(瑞金市人民医院)

    42、安远县人民医院(安远县卫生健康总院人民医院院区)

    43、上犹县总医院人民医院(上犹县人民医院)

    44、瑞金市妇幼保健院(瑞金市妇女儿童医院)

    45、宁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宁都县妇幼保健院)

    46、上犹县中医院(上犹县总医院中医院)

    47、崇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

    48、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余县妇幼保健院)

    49、崇义县人民医院

    50、石城县妇幼保健院(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妇幼保健院分院)

    51、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

    52、赣州市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3、宁都县中医院

    54、上犹县妇幼保健院(上犹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55、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56、龙南市精神病医院(龙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57、龙南市乡镇卫生院

    58、赣州市赣县区中医院

    59、赣州市会昌县乡镇卫生院

    60、赣州市石城县基层卫生院(石城县乡镇卫生院)

    6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卫生院)

    62、宁都县第五人民医院(宁都县传染病院)

    63、安远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64、宁都县人民医院

    65、会昌县中医院

    66、赣州市儿童福利院

    67、崇义县中医医院(崇义县总医院中医医院)

    68、赣县区皮肤病防治所

    69、赣州市定南县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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