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4〕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共4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3届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2024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7:00,考生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2.笔试。江西省统一组织《医学基础知识》闭卷笔试,定于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3.资格审查。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见面试公告。按照“谁招聘、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人审、逐项核、即报即审”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九江市工作专班集中会审,建立审核工作记录台账,专班审核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备查资料。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九江市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在资格审查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组织人员面试。面试岗位未达到规定的比例,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5.总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检。体检由九江市工作专班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7.考察。考察由各县(市、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将考察结果上报九江市工作专班。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8.公示。九江市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卫健委和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9.上报备案。九江市工作专班将考试成绩、资格审核、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专班上报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的拟聘用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10.聘用。拟聘人员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县(市、区)工作专班统一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各县(市、区)卫健委联系电话。
(三)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工作专班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送九江市工作专班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卫健委基卫科:**。
濂溪区卫健委:**
都昌县卫健委:**
湖口县卫健委:**
瑞昌市卫健委:**
德安县卫健委:**
永修县卫健委:**
修水县卫健委:**
柴桑区卫健委:**
庐山市卫健委:**
武宁县卫健委:**
(二)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流程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三)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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