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7
已结束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青卫健办【2023】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是青海省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康复、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女儿童专科医院。2017年11月取得国家儿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全院占地面积90亩,医疗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年门、急诊达40万多人次,住院患者达3.6万人次,年手术例数近5000人次。现有职工1136名,专业技术人员106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名,省级专家1名,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8人。
医院设临床科室27个,医技科室6个。儿内科开设新生儿、呼吸及介入、消化及介入、心血管及介入、神经、肾脏、血液与肿瘤、内分泌、肾病及风湿免疫、感染及小儿传染病等学科。儿外科开设了新生儿、胃肠、肝胆、泌尿、骨科、脑外、心胸等学科。独立开设了重症医学科、儿童保健科、康复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等。成人专业设立产科、妇科、妇保科、乳腺科等。拥有完善的医技科室:放射及介入、CT、核磁共振(MRI)、超声、心电功能、脑电功能、病理等。
现有儿童急救中心、康复疗育中心、儿童视光学中心、残疾儿童诊断中心、儿童听力筛查诊断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儿科医学培训等14个中心。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省级特色专科1个。
二、基地建设
1.资质:2014-2016年我院是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单位。2017年11月成为第二批国家临床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儿科和儿外科两个专业基地。
2.师资:医院有带教师资109人,儿内科91人,儿外科18人。其中主任医师20人;副主任医师:28人;主治医师:61人;近3年参加国家级师资培训96人次,参加省级师资培训16人次,院级师资培训109人次,全部取得师资培训合格证。
3.轮转科室:儿内科14个,儿外科6个,共20个亚专科科室。
4.技能培训中心:2019年医院自筹资金组建了儿科医师技能培训中心,有多媒体教室,模拟ICU病房,急救培训室,技能培训室,外科技能培训室,护理技能培训室,示教室及其他培训教室共23间,总面积近900平方米,配有近50项160余件培训模具,拥有较完善的电子化教学设备。
5.配套设施:医院设有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拥有医学期刊210余种,藏书1万余册,免费查阅,并对所有培训人员开放;大医精诚文献查阅系统。
三、招生对象
(一)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包括本院)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须回原单位工作。
四、招收条件
(一)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用、公开公平的原则,欢迎有意向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培训。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儿科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临床医学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儿科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被录取学员所在单位给予支持。报考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儿科或西医临床医学;
2、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
五、招收计划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给我院下达的招收指标,面向全省公开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内科/儿外科专业住院医师15名。
六、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10日。
七、报名地点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科教科(行政楼二楼)。
八、报名程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流程:
1、线上报名:报名学员扫二维码进入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住培报名群,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学信网学历认证、单位推荐信以PDF格式发至群里。
2、现场报名:学员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并提供要求的各项附件材料汇总后一并交至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科教科审核。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位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执业医师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一份、单位推荐信1份。
九、招生考试
(一)考试内容
1、笔试:专业(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
2、面试: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
(二)考试时间
1、笔试:2023年8月11日。
2、面试:另行通知。
十、录取原则
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志愿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公布招录结果。
十一、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学员均需在阅读、了解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按相关规定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学员自助择业;社会学员档案由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1)根据学员考勤及学习等情况发放基本工资1700元/月。(2)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照20000元/人/年的标准并结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的“两个同等待遇”要求,社会学员与本院住院医师无差别同等施教、同等待遇,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五险),按照本院相关规定,适当发放绩效。住培结束以后,表现优秀的学员(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我院优先录用,并可享受专硕研究生待遇。(4)西宁市区外的学员免费提供统一的住宿。(5)每年评选优秀学员,并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由我院代为培训。
2、待遇保障:(1)学员在培训期内工资根据原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由原单位发放。(2)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照20000元/人/年的标准结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3)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培训补助标准。(4)按照本院相关规定,发放绩效。(5)西宁市区外的学员免费提供统一的住宿。(6)每年评选优秀学员,并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
备注: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十二、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住院医师提前2日到我院报到,逾期2周无正当理由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由所在学院出具本年度内能够取得毕业书相关证明;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需提供单位推荐信。
十三、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刘老师**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7号,邮编810007。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