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6年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未定级)

31人

 1327

2024.1.15-2024.1.15

已结束

护理系教师、药学系教师、医学技术系教师、临床医学系教师、康养系教师、口腔医学系教师、医学基础部教师、学工处辅导员
全职
硕士起
有编制,免笔试,现场报名
招聘要求

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公告(广州专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广泛吸纳医疗人才,定于20241月中旬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立医院赴广州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另,根据我委202312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外出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计划的公告》要求,原计划赴成都、西安等地开展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因工作冲突,不作安排,岗位计划以此次公告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9家,招聘岗位284个,拟招录42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表(广州专场)》(附件1)。广州招聘之后如有未招满岗位将另行组织考核。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115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115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1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1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具体考核公告发布的时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8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9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8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共设置广州1个招聘考点。

2.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115日上午08:3012:00

2)地点:南方医科大学1号高层公寓众创空间(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交所需资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进行登记报名,并准备好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单位收集报考人员的简历并审核相关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岗位

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员。被确定为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的人员须当场签订聘用协议(应届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应届生签订聘用协议),当天未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评价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职业精神、专业素养等。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考生可以报考1个及以上岗位,如入闱了1个以上岗位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必须现场确定1个拟录用岗位。因放弃岗位导致的空岗,可以现场按成绩从高往低进行1次递补,如出现同分进行加试。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有疑问的可直接联系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卫健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表(广州专场)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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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赣州市市政府直属管理。学院创建于2016年,位于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与创建于1975年的赣州卫生学校“一址两校”办学。2022年,学院护理、中药学等2个专业入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2023年起,学院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3个专业与本科院校开展联合培养,开始本科教育;2023年,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对口合作框架协议。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秉持“厚德精业”校训,弘扬“勤学慎思仁心笃行”校风,坚守90年前红军军医学校铸造的红医初心,传承赣州卫生学校40多年的优良传统,办学以来,向全国各地输送了10万余名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向赣南地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近80%的业务骨干,是赣州及周边地市重要的医药卫生健康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
    学院坐落于素有“红都圣地、客家摇篮、江南宋城、世界橙乡”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赣州,位于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校园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奇石秀湖,锦花绣草,有“千樟之校、万桂之园”的美称,占地面积84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图书馆现有藏书55.7万册,拥有满足万人规模培养需求的各项教育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及160余家校外实习基地。
    开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临床医学系、康养系、口腔医学系、医学基础部、思政部、文化体育劳动部等“六系三部”教学机构,以及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服务中心等卫生服务机构。拥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四个临床医学类国控专业及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中医康复技术等27个高职专业,是全省医药卫生类专业最齐全的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护理、助产专业学生护考通过率稳定在95%,连续3年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目前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康养康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执业资格考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思政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内科研究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CIQA)理事单位。建有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西省放射防护培训市级基地。先后荣获了“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江西省禁毒工作先进学校”“赣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平安赣州建设先进单位”“党建红旗单位”等省市各类项荣誉称号。
    现有教职工504人,其中博士学历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80人,副高以上职称109人,中高职“双师型”教师356人。1人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名师,1人被评全国“巾帼标兵”,1人荣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章”,1人荣获赣鄱时代先锋,2人荣获江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8人享受赣州市特殊津贴,20余人为省市各类专家库成员。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1900余人,本科生440人。
    学院注重三教改革,2018年以来,学院在全省教学能力大赛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立项江西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一等奖11项、省级58项;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奖项13项。推进教法改革,落实教学标准,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理实一体化教学,强化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加强信息教学资源应用,教学团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达95%以上。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先后承办省“振兴杯”赣鄱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项目技能竞赛、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药传统技能竞赛等省市各类项技能大赛,并获优秀组织奖。
    学院积极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牵头组建赣州卫生职业教育集团,联合医院开设“急危重症护理”“老年护理”“麻醉护理”“口腔护理”等4个护理亚专业班;推动医教协同,分别在信丰县人民医院、上犹县人民医院、兴国县人民医院设立临床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实施“1.5+0.5+1”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模式,与赣州妇保院、东莞清溪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校外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及专业共建、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等合作;依托康复治疗技术为核心的“康养技术”专业群优势,牵头与赣州市人民医院、上犹县人民医院、南康区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联合开办赣南康复产业学院,与赣州国投天同健康养老有限公司联合共建“天同康养产业学院”,有力推动赣南康复产业发展。
    学院着力实施“强基础、健体系、提质量、富内涵”四大工程,与时俱进、紧抓机遇、锐意改革,朝着实现学院卫生健康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双高”建设既定目标,踔厉奋发,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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