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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招聘公告
根据科室补充及储备人员需要,现将抚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收费人员1名
保洁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窗口收费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条件:年龄50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保洁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条件:女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一)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休息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第三医院(王安石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汇处)医院办公室,联系人:周珺,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四、考试考核
(一)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二)地点:抚州市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四楼会议室。
(三)方式:面试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择优录取。成绩在抚州市第三医院公告栏公示,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递补录用相应的名额。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医院相关科室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特别提示:
正式聘用后10个工作日须来院上班,否则录用资格取消,医院将按成绩向下顺延录取其他人员。
抚州市第三医院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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