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1953年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级)

20人

 712

2023.12.25-2023.12.29

已结束

妇产科医师、眼科医师、内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急诊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普通外科医师、骨伤科医师、超声科医师、治未病科医师、心血管科医师、放射科医师、皮肤科医师、口腔科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
全职
本科起
有编制,免笔试
招聘要求

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拟招聘岗位131个(高素质人才120个、短缺专业11个),拟招聘164人(事业编制137人,备案制27人)。具体岗位详见《抚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2024届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含20212022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短缺专业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12022届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三)历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抚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12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12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12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和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8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2024届国(境)外留学生,如能在202412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4月版)执行。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1215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12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尚未履行服务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6.关于编制备案制的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此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即附件1中备注“编制备案制”岗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发一次有效邮件,多发的视为无效不予接收。请报名者谨慎选择岗位,认真填报提交。

报名时间:自20231225900起至1229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填写《2023年抚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所报考岗位指定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须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注: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成功后,请于报名时间(1225-12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拨打《抚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确认电话进行报名确认。

(二)诚信报考承诺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对考生邮件所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预计在2024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专业和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成绩前三项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大于等于95分,小于等于4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2024届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拟聘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申请,经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1:抚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3: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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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是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的中医特色突出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医院于2001年3月被评为江西省示范中医院,2001年10月被评为江西省中西医结合急症医疗中心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是江西中医药大学、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和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和洪都中医院的协作医院,第四批江西省热敏灸联盟医院,抚州市中医专科联盟、抚州市中医医院联盟和抚州市中医康复(热敏灸)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医院现有赣东大道院区(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和大公路院区(抚州市大公路240号)两个院区。赣东大道院区创建于1989年,为原抚州市第一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大公路院区创建于1953年,1959年命名为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抚州市中医院和抚州市第一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整合,正式命名为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抚州是传统地方医学“旴江医学”和传统中药炮制重要流派“建昌帮”的发源地。“旴江医学”迄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与孟河医派、岭南医学、新安医学并称我国四大地方医派。“建昌帮”以擅长传统饮片加工炮制、药材集散交易著称,与樟树帮、京帮、川帮并称中国四大中药传统炮制流派,自古就有“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建昌不灵”之说。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是“旴江医学流派”和“建昌帮”特色炮制技艺的主要承接单位,以“守正创新、仁和精诚”为院训,以“造福民众、成就员工”为核心价值观,以“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人有专长”为发展目标,坚持“名医、名科、名院”的发展战略,不断传承创新发展“旴江医学”“建昌帮”中医药事业。医院在2013年建设的旴江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公布的第一批全国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的旴江医学流派研究基地。医院现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旴江医学流派建设基地展厅1个。
    医院两院区共开放床位450张,手术室7间。业务范围涵盖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全科医疗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有眼、外科、泌外、重症医学、骨伤、康复医学、老年病、肺病、心(肾)病、妇产、肛肠等13个住院病区,检验、超声、放射、功能、胃肠镜等8个医技科室,针灸康复中心、胃病专科、老年病专科、脊柱病专科、中风病科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针灸科、妇科、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肺病科、骨伤科、老年病科和肛肠科8个省级基层特色专科,中医重点慢性结肠炎专病1个。
    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560余人,其中正高16人、副高37人、中级161人,医学博士1名、硕士16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国医名师1人、省名中医9人、市名中医8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1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2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培训学员3人、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2人、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4人、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8人。
    2022年10月,抚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签署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依托抚州市中医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抚州医院。以“立足革命老区、辐射中部地区、力争全国一流”为目标,将抚州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一所“强专科、大综合”的三级甲等现代化中医综合医院,成为国内一流的智慧型、学术型、人文型、开放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将围绕“做大总量、做足内涵、做精管理、做优服务、做响品牌”五个重点要求,担当作为走在前,狠抓落实开新局,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事业中争当“领头雁”、敢做“排头兵”,奋力开创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创新型、引领型、示范型全国一流综合性三级中医医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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