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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2024年第二批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海港医院科室建制、业务开展、学科建设、医院二期工程即将竣工投入使用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选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海港医院共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2024年第二批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不限户籍。
(三)具有与选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要求和身体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2.岗位1-6: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学位;岗位7:具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须一字不差。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
4.岗位1-6: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类别为临床(通过2024年11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和准考证,视为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岗位7:具备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
(四)岗位放宽条件
1.岗位1-6:对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医院两年及以上申报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报考岗位科室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学历底限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2.岗位7:对具备二级及以上医院两年及以上申报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报考岗位科室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学历底限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选聘”方式,考试由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通过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主楼八楼会议室(咨询电话:**转8012)。
3.报名材料: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2024年第二批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份),学信网无登记学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1-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通过2024年11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和准考证);岗位7: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岗位1-6:岗位放宽条件的考生需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报考岗位科室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7:岗位放宽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报考岗位科室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相关岗位工作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共3道题。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布。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一)体检。考试程序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岗位人事代理人员执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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