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蒙自市人民医院)

1938年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乙)

2人

 567

2023-8-31至2023-12-31

已结束

儿科医生、麻醉科医生
全职
本科起
有编制,免笔试,解决食宿免费住房
招聘要求

云南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国内外招引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范围

(一)招引对象

1.一类人才(4名):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任职3年及以上的名院长,其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主任医师或教授)。

2.二类人才(8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从事领域在国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专科)带头人,其他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主任医师或教授)。

3.三类人才(18名):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临床重点专科具有较显著学术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骨干;地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

4.四类人才(36名):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5.五类人才(24名):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工作地点为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6县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

(二)招引范围

1.四类人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五类人才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招引人才不含单位定向生、委培生、红河州内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近5年从红河州事业单位辞职的编内人员。

3.凡符合岗位设置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岗位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附件2)。招引岗位由用人单位编报,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见职位信息栏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红河发展。

(二)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健康红河建设。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2023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的年龄可由用人单位根据招引报名情况及实际需要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放宽。

(五)办理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承诺在红河州工作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其中:到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6县工作的服务期减少2年(即: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就读且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七)不存在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的情形。

(八)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附件2)。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二)专项生活补助。入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一类人才每人给予60万元生活补助,二类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三类人才每人给予40万元生活补助,四类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五类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入职的次年起分5年兑现,数额皆为税前。

(三)培养选拔。作为医疗卫生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

(四)其他待遇。享受当地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其他待遇(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具体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红河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填写好的《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PDF文档,连同Word版《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现场提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将报名资料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001某某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类、五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8日00:00至2023年9月17日24:00止。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出现空缺且无符合条件人员递补的岗位可继续组织报名直至截止时间。岗位报名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不设开考比例),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进入下一轮人选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书)为准,岗位可报专业由用人单位对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进行审定。《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由报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要进行审定。

(五)面试(考核)。州级医疗卫生机构招引岗位的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市医疗卫生机构招引岗位的面试(考核)由县市卫生健康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面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具体确定,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择优按照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四类、五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须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专业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专业技术等方面能力,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考核)方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询档案资料等形式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结合报考单位实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因下述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前的各个招引环节个人放弃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2023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报考岗位所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在职报考人员未如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符合资格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在2023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30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经单位批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一类、二类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报考三类、四类、五类人才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报考三类、四类、五类人才的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的,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已享受的生活补助、住房补助等待遇应退回单位。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四)专项招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拟聘公示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其他有关通知及安排发布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或网站,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引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六)对公开招引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

附件1、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

附件2、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计划表

附件3、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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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蒙自市人民医院位于蒙自市天马路89号,始建于1938年,距今已有84年的悠久历史,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和疗养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市和周边地区约60万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工作。医院先后被评为“爱婴医院”、全国“县级眼科医院”;2010年云南省“亮睛工程”及2012年省政府“光明工程”白内障免费手术首批定点医院;国际“微笑行动”合作医院。201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中国医院协会会员单位、云南省医院协会理事单位。是云南省第一批通过“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的20家县医院之一;是云南省第一批晋级三级医院的10家县市级医院之一;是全国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的300家县级医院医院之一;荣获2021届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县级医院300强”奖项(2021年医院成功进入278名);是2020年中国医院协会“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是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最多的县市级医院之一;是云南省第一家通过标准版胸痛中心的县市级医院,是红河州第一家标准版胸痛中心,红河州胸痛中心质控中心所在医院,蒙自市医共体总院。
    规模宏大,学科齐全。现医院总占地面积115亩,建筑面积18.4万多平方米,全院设置病床1400张。我院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142人,其中,在编职工302人,合同制职工840人;离退休职工147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51人,其中,医生有364人,护士有584人,技师有69人,药师有34人;正高级职称25人,副高级职称114人,中级职称261人,初级职称615人。
    现有73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31个,临床科室30个,医技科室6个,能提供26个一级诊疗科目、99个二级诊疗科目相对应的专科医疗服务,能满足区域内各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大部分疑难危重症的诊治,医院共获得1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项目,分别是普通外科、心血管内科、儿科、急诊医学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神经内科(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麻醉科、眼科、消化内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最多的县市级医院之一。
    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阜外心血管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与9家三级综合医院17个专业科室建立专科联盟,建成赵学凌、何晓光、熊磊、魏向群、邵建林、郭涛等35个省内知名专家工作站。通过与省级三甲医院建成医联体、专科联盟、专家工作站的合作模式,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项目合作、技术帮扶、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开发等为纽带,多方面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及技术水平。
    同时,医院骨科/血管外科钱腾飞、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赵孝、麻醉科孙志生、感染性疾病科杨亚云、超声医学科施劲松、放射影像科何绍飞、病理科陈宝健7位专家团队工作站落户元阳县人民医院。钱腾飞专家团队工作站、急诊医学科专科联盟、心血管内科专科联盟、儿科专科联盟、妇产科专科联盟合作共建签约授牌仪式落户绿春县人民医院。医院作为滇南中心城市群三级医院,对于专家联盟及专家工作站落户绿春县及元阳县人民医院,标志着我院充分承担起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支持边疆县医院的职责与担当。下一步,我院也将通过技术指导、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及双向转诊等方法,弥补边疆医疗服务体系,提高边疆县医院相关疾病救治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患者,减少患者的医疗负担。
    全院设备百万元以上设备达47台件,占医院设备总资产的54.79%。贝克曼PE检验流水线、佳能科研型320排640层新镨黄金CT、飞利浦床研究型64排128层螺旋CT、美国GE 1.5T核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移动式C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全数字化超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基本设备配置完善,还配有各种专科设备,如:心血管内科血管内超声、三维心脏电生理标识系统、主动脉球囊反搏,眼科OCT、消化内科无创肝纤维超声诊断仪、产科四维彩色超声诊断仪、普外科日本奥林巴斯高清腹腔镜、骨科德国莱卡手术显微镜、美国施乐辉关节镜、美国施乐辉浅表静脉旋切仪等。2021年顺利取得了临床科研型3.0T核磁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采购。雄厚的设备基础,着实提升了医院的综合诊疗水平及救治能力,拓宽了诊疗范围,为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强劲的硬件支持。
    开拓创新,技术雄厚。蒙自市人民医院开展了医院开展了胃冠状静脉栓塞术(PTVE)治疗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清醒开颅麻醉技术、心脏收缩力调节器(CCM)植入术、腰椎PSO截骨矫形技术在强直性脊柱炎胸腰椎后凸畸形矫形中的应用、脊柱恶性肿瘤en-block全脊柱切除技术、脑膜瘤、胶质瘤、转移瘤、海绵状血管瘤等颅内肿瘤切除术,开展经鼻蝶窦垂体瘤切除术等高尖精技术,开展了CT定位下的颅脑穿刺术、单孔腹腔镜小儿疝修补、钬激光在肝内胆管结石、胆道息肉术中应用、直肠癌晚期经肛门行等离子电切术姑息性治疗、上消化道瘘行肠内营养治疗;经皮椎弓根钉胸腰椎骨折、髂动脉瘤形成IBD保髂支架植入分支血管重建技术、上颈椎手术、外周血管介入、髋关节、膝关节置换术;心血管介入术(心脏起搏技术、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先心病介入诊疗技术、心内射频消融技术)、CTO病变PCI治疗、分叉病变介入、主动脉夹层及肺栓塞介入治疗;床旁血液灌流;颅内血肿微创清除术、缺血性脑血管病诊治、颅内动脉瘤开颅夹闭手术以及栓塞手术等特色技术。
    医院除接诊蒙自本地区的广大患者外,还承担着周边如金平、屏边、绿春、红河、元阳、石屏等县市,甚至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国家部分患者的诊疗工作。医疗服务辐射全州13个县市,蒙自辖区外出院患者占比达40.22%。
    教学相长,科研兴院。蒙自市人民医院是云南中医药大学、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等多所高等医药院校实习医院。每年承担着各大医学院校各个专业600余名学生的实习带教任务。自2012年至今,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开办医学成人教育16个班级(专升本10个,专科5个,高起本1个),共接收来自蒙自及周边县市的医务人员2008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自2016年4月我院先后与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昆明医科大学签订了《医教协同合作办学协议》,“医教协同合作办学”的开展为我院与医学院校合作、医教协同培养医学人才开启了崭新的篇章,现已完成临床医学专业8个班、护理学专业6个班教学工作。2021年启动校企合作,完成与昆明医科大学人文学院社工、社保、市场营销三个专业156名本科生的教学与临床实践。2014年普外科科研项目:单孔腹腔镜经皮疝囊缝扎术治疗儿童腹股沟疝,是我院科研工作获州科技进步奖“零的突破”,是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年来,医院获红河州科研成果33项、获红河州科技进步奖4项、蒙自市科技进步奖2项。申请专利9项,近三年公开发表论文360篇。
    “五大中心”建设,发挥引领作用。五大中心全部通过验收评审,全面进入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阶段,极大的提高患者的就医效率,降低死亡率,也标志着我院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迈向新阶段。我院是云南省第一家通过标准版胸痛中心验收的县级医院,同时也是红河州第一家标准版胸痛中心,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卒中防治中心评审。2020年通过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验收,2021年创伤中心通过验收评审。医院有效整合院内外资源,为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采用快速、标准化的诊断方案对五类患者提供更快、更准确的评估和诊疗,改善患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和就诊满意度。充分发挥区域诊疗辐射作用,建立消毒供应中心、社区门诊、医养结合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月子中心、盆底康复中心等,能满足医院管理、临床诊疗及教学科研的需要。
    借助“互联网+医疗”拓展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我院心电网络信息化建设已落地实施,设立了区域检验病理中心、区域影像中心,成立了红河州胸痛中心质控中心、红河州医学会儿童肢体畸形矫正专业委员会、红河州消化疾病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口腔颌面外科质量控制中心、红河州医学会心脏康复学组、红河州医学会血管外科学组、蒙自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充分带动乡镇及周边医院的共同发展,实现上级诊断、下级治疗的分级诊疗目标。
    医院以“严谨、团结、敬业、奉献”精神,按照“规范管理,强化内涵”为方针,上下同欲,团结拼搏,采取多项举措,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医院改革发展步伐,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医院软、硬件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实现“创行业先锋,争滇南一流”的愿景,为高质量地满足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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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科医生、麻醉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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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中 报名时间:2024.1.18-2024.6.30
  • 血管外科医生、心脏外科医生、普通外科医生、胸外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消化内科医生、急诊科院前急救医生、肿瘤科医生、皮肤与医学美容科医生、麻醉科医生、超声医学科医生、放射影像科医师、临床营养科医生、感染性疾病科结核门诊医生、老年医学科医生、脊柱创伤骨科医生、关节运动创伤骨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中医科医生、医疗保障点医师、药剂科中药师、病理科技师、输血科检验技师、核磁共振技师、DSA技师
    中专起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9.25-2023.10.7
  • 心外科医生、消化内科医生、肾内科医生、普通外科医生、骨科诊疗中心医生、血管外科医生、胸外科医生、神经外科医生、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生、口腔科医生、急诊外科医生、急诊内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肿瘤科医生、感染性疾病科医生、康复医学科医生、皮肤与医学美容科医生、老年医学科医生、麻醉科医生、临床营养科医生、超声医学科医生、介入放射医师、放射影像诊断医师、公益性岗位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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