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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药剂人员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多年的耕耘和积累,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药剂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步骤逐一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升本除外);
2.专业要求:药学、临床药学;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征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良好。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人事科。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及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5.近期半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姓名)。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登记表》和资料恕不退回。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方案》进行。
(一)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年龄、学历、资格证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作为考试人选。所有证件与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通过资格初审者,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到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资格,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审查人选。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我院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审查
通过查阅相关证书和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我院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要求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人事科办公室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科根据用人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管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不参与医院绩效分配,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者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六、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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