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公告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位于邕宁区八尺江路75号、10号,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占地面积13433.09㎡,业务用房面积31608.76㎡。医院新址迁建工程,项目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公曹路52号,项目总用地面积62.06亩,拟建总建筑面积为69084.17㎡,其中一期工程为门诊楼,建筑面积12656.75㎡;二期为住院综合楼(1、2层为医技楼,3-11层住院楼),建筑面积41456.3㎡;三期平战结合病房楼,建筑面积14971.12㎡。现迁建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即将投入使用,二期正在进行建设中。
医院在职职工500人(专业技术高级职称84人,中级职称151人)。开放床位420张。开设内一科(壮医科)、内二科(脾胃科)、内三科(呼吸科、儿科)、脑病科、康复科、外一科(普外科、肿瘤科)、骨一科、骨二科、妇产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科共11个病区;另设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
我院配备有德国西门子磁共振成像系统、德国西门子16层螺旋CT机、全数字化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临床实验室全自动流水线一套、德国西门子ADVIA2101全自动血液分析系统、德国西门子ADVIA2400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等。
我院的脑病科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建设,针灸推拿科取得2010年农村医疗机构建设项目,骨伤科取得2014年中央补助广西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伤科、针灸推拿科、壮医科分别成为第一、第二批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科室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的验收。2018年11月,我院获得南宁市第一批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
现根据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2.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无其他人事、医疗等纠纷。
3.仪表端庄、五官端正,语言流利、身体健康。
(二)科室岗位及其他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条件到我院人人事科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考人员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等扫描材料以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发送至我院人事科邮箱(ynzyrsk@163.com。网上投递简历后请在上班时间联系人事科,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所需材料: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人事科(邕宁区八尺路10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
五、资格审查
人事科及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资格初审合格者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二)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与报考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情况及报考者与岗位的匹配度。根据面试情况,并征求报考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聘用
根据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择优录用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九、待遇
(一)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南宁市邕宁区事业单位现行标准,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二)医院职工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休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同工同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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