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招贤纳士的响亮号角--桂平市南木镇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桂平市南木镇卫生院位于桂平市北部,距离桂平城区12公里,地处桂金二级路旁,距城区12公里,现辖28个行政村,人口13.11万,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卫生院,共有职工149人,开放床位数142张,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递交《南木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应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指定邮箱或院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30日(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桂平市南木镇卫生院公卫楼五楼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gpsnmwsy@163.com
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敏
2.递交材料要求。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卫生院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面试
接到通知后参加面试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学历资历、业务能力、满意度、荣誉称号、社会兼职等。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经费由其本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经卫生院院务会、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一至三个月(具体试用时间视工作表现确定),在试用期间通过考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卫健局备案。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监督电话:**.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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