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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健局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区卫健系统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工作评价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选调计划6个(见附件1),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专技岗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5月1日前取得;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5.所有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选调公告发布时间;
6.近一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选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在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和卫健系统工作群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咨询电话:**(地址:渌口区南江南路52号卫健局515室)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每人报考一个职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五、资格初审及考试
区卫健局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材料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选调资格。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一)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面试+工作评价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面试、工作评价。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长为10分钟,总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2.工作评价:按照基本条件、专技职称、政治面貌和近五年任职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相结合进行计分,总分100分,工作评价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分。具体计分标准:满足报名条件计基础分50分;任局机关、区直医疗卫生机构中层正职/副职每满一年分别计4分/2分,任乡镇卫生院正职/副职每满一年分别计4分/2分;取得初级/中级/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分别计2分/4分/6分;个人年度考核优秀计2分/年度;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计5分;个人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按区、市、省级分别计2分、4分、6分/次,同一年度同一工作的表彰奖励取最高值,不重复计分。设置减分项:近五年受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的,每次扣5分;受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每次扣10分;累计计分。评价全程由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复核。(说明:所有奖励、荣誉证书都必须提供证书原件或档案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所有证书的获得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以落款日期为准,不能提供原件材料的不能计分。)
(三)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工作评价成绩*30%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如该岗位无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和准考证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察
1.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选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对选调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如拟选调人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选调单位无相应的职数可聘,则采取"高职低聘"方式进行聘任。
八、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
(二)监督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纪检监察:**
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
株洲市渌口区委编办:**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
十、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附件2、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