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

1956年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2人

 81

2023.11.23-2023.11.30

已结束

心理学教师  
全职
博士起
有编制,只招应届
招聘要求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学历人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4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7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见职位信息栏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青海人才工作网、青海三江学堂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考核。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根据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区组织进行,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再到用人单位参加考核测评。具体考核测评方案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4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简化程序。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级、市(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使用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具体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研究生;

12.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22023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四)事业单位引才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须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报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五)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可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可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被认定为拔尖人才的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保障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六、相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引才过程中相关信息由各用人单位及时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查询。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具体招聘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事业单位)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企业)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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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

    地位 历经67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

    校园 青海师范大学现有城西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500亩。其中,城西校区近200亩,建筑面积13万平米,绿茵葱茏、古朴典雅、学脉绵长,主要承担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职能。城北校区1300多亩,建筑面积33.71万平米,设施先进、现代开放,布局恢宏,于2016年10月落成启用,主要承担本科生教育和学术交流职能。两大校区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具有丰厚文化内涵、彰显高原风光的现代大学校园,是读书治学立教的理想之地和教育沃土。

    校友 已培养毕业生12万余人,涌现出大批优秀教学能手、科研学者、管理人才、商务精英,在各类岗位上尽显师大学子笃实敬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为人类文明进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生 在校学生19710人,其中,本科生12102人,硕士研究生2815人、博士研究生266人,留学生7 人,函授生4520人。

    学科 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1个国内一流学科,3个省内一流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

    专业 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教员 现有教职工126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4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1人,副高级职称392人,博士生导师117人,硕士生导师47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9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家,8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40人入选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计划, 228人和9个科研团队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4个教学科研团队6次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学校双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讲座教授62人,客座教授94人,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7人。群英荟萃的优秀师资为持续推进学校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学院 现设有民族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19个学院。

    科研院(所) 学校设有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青海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等3个研究机构,各学院设有青藏高原社会历史研究中心、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体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

    平台 现有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民委“藏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五省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训中心,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高原能源产业与生态研究中心,被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建有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生态保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实验室、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有青海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青海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等6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及“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奖励 先后承担800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2项国家“863”项目,3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973”项目。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三江源区草地生态恢复及可持续管理技术创新和应用》《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等3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玛钦藏文平台、字库以及藏汉英电子词典》和《藏汉(汉藏)机器翻译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青海湖流域生态水文过程与湿地恢复技术研究及应用》成果,分别获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商法学>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改革的探索与创新》《以创新驱动构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体系》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文体 学校深入挖掘根植青海大地的红色教育资源和新青海精神,建有“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和“两弹一星”精神展览馆,创编弘扬“两弹一星”精神的话剧《永怀之歌》,喜获第六届全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展演剧目奖”,入选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形成了“一院一馆一剧”的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创新载体和校园文化品牌。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文学院学生李春秀勇夺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体育学院学生切阳什姐喜获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尹顺金同学力摘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学校高水平女子篮球队先后18次获得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和3次CUBA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和2次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亚军和2次季军,并夺得2010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和2017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联赛总决赛季军,是一支享誉全国高校的篮球运动劲旅,为国家和青海省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4银6铜,全省8金11银10铜,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2项、优秀奖1项,在“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3项。

    合作 学校大力推进宽领域、多渠道的国内与国际合作,与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建立“团队式”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美国普渡大学、韩国国立顺天大学、马来西亚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交流、科研合作共享等活动,助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实现了新跨越。

    附校 学校建有四所附属实验中学(含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和一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其中附属实验中学、附属实验第二中学、附属实验第三中学总占地面积231.67亩,共有教师498人,学生7143人,均属12年一贯制省级一类学校,是推动青海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师范生培养培训的重要实践实训基地。

    梦想 奋进新时代、发展新师大、实现新梦想,全体师大人将始终以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求实创新、开放自信的时代风采,弘扬“勤学修德、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和“感恩奋进、追求卓越”的新师大精神,坚守师范初心为党育人、担当树人使命为国育才,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1、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2、互助县人民医院

    3、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5、格尔木市人民医院

    6、海南州贵南县人民医院

    7、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

    8、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

    9、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10、黄南州人民医院

    11、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青海省高原医学科学研究院)

    12、玉树州人民医院

    1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14、青海省海西州人民医院

    15、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院、青海省心理咨询中心)

    16、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17、青海省交通医院

    18、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19、青海省藏医院

    20、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

    21、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2、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23、青海省中医院

    24、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

    25、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6、互助县中医院

    27、青海省人民医院

    28、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29、西宁市口腔医院

    30、贵德县人民医院

    31、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32、海东市平安区中医医院

    3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34、都兰县人民医院

    35、青海民族大学

    36、贵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37、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大通县中医院)

    38、青海大学

    39、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40、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41、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2、海南州贵德高级中学

    43、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

    44、共和县民族中学

    45、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乡镇卫生院

    46、果洛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果洛藏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47、久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共47家 
    青海公立医院招聘

    青海民营医院招聘

    西宁政府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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