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1959年 2001-5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13人

 612

2024.2.28-2024.3.4

已结束

医务处、病案室、科研处(研究型医院办公室)、行风办公室、儿科临床医学院办公室、信息处、审计办、医保办、财务处、总务处、医学工程处
全职
本科起
编外
招聘要求

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少量部属驻苏事业单位,下同)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上查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228日至200634日之间出生)。应聘科级(七级和八级)管理类岗位、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6.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831日。

招聘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包括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试卷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栏。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24323日。具体时间如下:管理类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时间均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时间为900-1030

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考点的具体地址请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招聘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部门(单位)等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别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2289∶003416∶00

2、资格初审:2289∶003516∶00

3、陈述和申辩:228日-3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289∶003618∶00

5、缴费确认:2289∶0037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即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320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38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9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察与体检

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栏;

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25-12333****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九、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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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创建于1959年,由国内著名儿科专家陈务民、彭大恩、何馥贞等在原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儿科基础上独立组建,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甲儿童专科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单位。经过60余年的发展,医院拥有总院和景德路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目前编制床位1500张,实际开放床位1306张;现有职工2192名,其中医师700名,护理人员957名,医技人员328名。
    医院建成了一批国家级临床与科研平台,包括:国家血液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科部)、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成员单位。省部级临床与科研平台有:江苏省儿童血液肿瘤中心、省儿童恶性肿瘤诊疗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省儿科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省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省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指导中心。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专科发展迅速。现有26个临床专业科室,7个医技科室,涵盖儿科诸领域,其中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小儿血液病专业),16个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9个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全面承担苏州及周边地区急危重症及疑难病症儿童的诊疗和救治任务。2022年全院完成门急诊总量2340727人次,出院病人70162人次,手术28305人次,平均住院日5.7天,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在艾力彼《医院蓝皮书》2021届中国儿童医院排行榜居第12位。作为江苏省儿科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医院还承担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2020-2022年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为省市儿科新冠疫情防治作出重要贡献。
    以苏州大学儿科临床医学院为依托,医院全面推动教学设置与方法的改革和创新。作为苏州大学儿科学博士点、硕士点,急救医学硕士点,目前在岗研究生导师86名,其中博士生导师30名,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师2名,苏州大学特聘教授1名。承担5年制本科、5+3一体化儿科学专业学生培养以及研究生和海外学生的教学任务,年招收本科生7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余名,博士研究生70余名。医院建有5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儿科、儿外科、麻醉、放射、超声)和2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新生儿围产期医学、小儿麻醉学),其中儿科专业基地成功创建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承担苏州大市范围内儿科与各相关专业医师的集中规范化培训任务,率先引入美国心脏协会生命支持系列国际认证课程,年招收规培医师百余名。近五年举办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43项。医院挂牌苏州市儿科进修学院,截至目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招收并培养了120余名基层医生;同时引入国家基层儿科医护人员培训项目,为儿科医联体成员单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讲座培训,推动基层儿科医疗水平同质化发展。
    医院不断强化学科内涵及科研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医学科研创新能力,创建为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儿科学”先后被列为“十一五”期间江苏省重点学科,“十二五”、“十三五”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A类),“十四五”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变态反应学”被列为“十四五”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新生儿医学”、“儿童心脏病一体化诊疗中心”为江苏省妇幼健康重点学科。建有苏州大学儿科临床研究院、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转化医学基地、4个苏州市临床医学中心(含建设单位),9个苏州市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儿科高水平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及儿科领域疾病诊疗标准、指南等制定工作。在2021年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行榜中,儿科学、眼科学、变态反应学、血液病学、重症医学、呼吸病学及护理学等7个学科入选全国学科排行榜前百强(含综合性医院),其中儿科学位居第13位。近五年来,医院累计承担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课题493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83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省部级与全国重要行业学(协)会科技成果奖23项。累计发表SCI论文452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476篇;授权专利33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6项。
    在人才培养、储备、引进以及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医院逐步建立了一支兼具医、教、研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拔尖人才队伍。现有国务院政府特贴人员2名,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省特聘医学专家2名,省“六大高峰人才”7名,省“333工程”第二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32名,省医学杰出人才培育对象1名,省卫生医学创新团队1个,省“优青”2名,省医学重点人才3名,省妇幼健康重点人才2名,省青年医学人才15名,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1名,“双创博士”18名,姑苏卫生系列人才66名。自2018年相继引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吴晔明教授儿童肿瘤多学科诊疗团队、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顾东风院士团队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钟南山院士呼吸病精准诊疗团队,建成儿科领域首家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推动构建全省领先的疑难疾病精准化诊疗体系。
    近年来,医院围绕苏州市系列“531”行动计划,分解细化并高质量完成任务。医院自2000年启动危重新生儿转运系统运作,服务范围辐射苏州市及无锡、常州、泰州等外市县区,至今累计转运危重新生儿2.5万余人次。医院相继创建成为江苏省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指导中心、苏州市新生儿急救分站、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儿童创伤救治中心、市儿科急救分站,积极开展急危重症病人抢救,参与下级救治中心技术指导与专业人员培训,完善相关救治标准、技术规范,有力推动了苏州及周边地区儿科急救水平的提升。自2018年苏州市启动实施健康市民“531”倍增计划,医院相继建成儿童哮喘、睡眠障碍与儿童肥胖区域防治指导中心。推动构建医院——学校——社区三级健康管理体系,提升儿童健康素质。
    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医院加盟福棠儿童医学发展研究中心,践行“天下儿科为一家”的发展理念,合力建设中国儿童医疗健康服务平台。作为苏州大市范围内唯一一家三甲儿童专科医院,积极谋划区域儿科医联体建设,目前与61家医疗单位签订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医院与省内多家医疗机构建立新生儿、小儿血液、小儿心血管专科联盟,联合无锡、常州、南通、泰州五地六院共同牵头成立泛太湖儿科联盟,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共同成立长三角儿科医学创新联盟,促进区域交流协作,助推区域儿科高质量发展。在儿科联盟战略引领下,先后与吴江、常熟、昆山、吴中、张家港、太仓等县市区开展院府合作,优化区域儿科资源布局,弥补周边县区儿科医疗资源短缺。开设远程会诊中心,与11家医联体成员单位实现远程对接,可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医学影像诊断等服务,支持院际医学数据授权共享。借助儿童血液科技术优势,与中国干细胞集团海南博鳌附属干细胞医院合作开展“全国地中海贫血患者移植救助”重大专项工作,帮扶海南与广西开展地中海贫血患儿骨髓移植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医院秉承“博学、求精、协进、仁爱、感恩”的院训,坚持“关爱儿童、呵护生命”的服务宗旨,以创建优质医院为契机,在强化内涵的同时,拓展延伸服务,2017-2020年蝉联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荣膺2010-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举办苏州市第一个医育结合的托育机构童元托育中心,被评为江苏省、苏州市示范托育机构,得到多个领导部门高度认可。医院还获省“平安医院”、“实施患者安全目标合格医院”、“健康促进医院”等称号。医院“无假日”“夜间”专家门诊特色服务被评为苏州市卫生行业文明服务品牌,“遂园天使暖心行动”项目荣获第六届江苏慈善奖,“千名医生走基层”、“情暖心窝”慈善基金和“儿童健康大讲堂”项目荣获第二、三、四、五届苏州市慈善奖,“小丁青年志愿者营”公益志愿活动等深受社会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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