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发展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1单位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九江镇辖区的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卫中心在岗员工166人,服务范围约94.75平方公里。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楼位于九江镇九樵路山根桥边(属于沙头社区),下设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预防保健站(驻点在镇内2家医院内)及1个精神卫生工作站(在西桥卫生站内),网点覆盖全镇27个村居,布局合理。一直以来,中心坚持以“服务百姓,共享健康”的信念,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安全、实惠的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等服务。
2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个:
3招聘条件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2023年11月30日。
(二)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
4薪酬待遇
(一)录用人员为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中心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二)中心依法为录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办理人事关系及户口迁入。
5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1)填写个人信息
由考生用微信识别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填写的以最后一条记录为准。
(2)邮件发送相关个人资料。
请务必把报名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及PDF文件标题必须为“应聘岗位+姓名”,例如“社区医生张**”。
报名材料顺序:
①《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考人处须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历认证、学位证(此项含全日制学历及后续学历);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
⑤无犯罪证明或个人无犯罪承诺书。
(备注: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无犯罪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三)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由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线上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试(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九樵路山根桥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
公开招聘由考试(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按3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考试(面试、笔试)
资格审查后,工作小组以电话(短信)通知的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面试、笔试安排在同一天,初定在2023年12月中下旬,地点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试和本环节的合格分数均为60分,面试或本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设置,测试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在考试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实践考核环节),并将人员名单在“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环节
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凡正在招聘单位临时聘用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再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领导小组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考试(笔试、面试)及实践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中心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公示
经考试、实践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入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的,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录用
取得录用资格人员凭中心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录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属南海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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