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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灵丘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了住院医师培训,住培合格当年报考医技岗位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的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为了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则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该岗位被取消,被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一并转入本单位一般岗位(同等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与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相关的辞职、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也可选择报考一般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考生将此表录入U盘,报名时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拷贝)。
报名人员须提前自行登录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附件2、附件3,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亲笔签字确认,报名时提交工作人员审查或拷贝存档。
(3)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要求: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将电子版照片录入U盘,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报名时提交工作人员拷贝)。
(4)应聘人员报名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4)报考户籍要求为灵丘县的招聘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户籍为灵丘县现迁移县外的提供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退役士兵,还需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
(7)考试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考试费每人50元,微信支付,报名人员现场扫描财政非税平台二维码进行缴费。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可分别凭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灵丘县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1.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岗位数的5倍,不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如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岗位数的5倍,则该岗位报名人员通过笔试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数不达拟招聘人数3倍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
3.笔试
参试对象:报考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和报考岗位要求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岗位数5倍的考生。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1)报考卫健系统医技岗位的为医学基础知识;(2)报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学生到村工作人员)和县委党校专技岗位(如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5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
4.面试人选的确定
(1)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5倍)全部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的考生(报考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和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岗位5倍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某岗位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专业招考机构具体实施。每个面试组由5-9名考官组成,考官由第三方专业招考机构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本次面试分两种形式进行。报考党校教师岗位的采用试讲的方式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采用结构化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报考党校教师岗位考生的授课能力等。
考生面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和考察由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若出现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岗位排名等信息。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0352--8557305
监督电话:0352--855731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灵丘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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