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

 170

2024.12.12-2024.12.19

已结束

精神科医师、精神科相关岗位、药学岗位、省精防岗位
全职,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应聘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获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要求外语等级;

(六)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七)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lnjsws.com)、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校园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所赴校园指定时间与地点现场报名,详细信息请登录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lnjsws.com)、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校园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填写《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发至sjwzxrsk@163.com。报名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9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相关证明)、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及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督、指导。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lnjsws.com)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lnjsws.com)、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

1: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2: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报名提交材料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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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承担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任务。医院始建于1950年,前身为抗美援朝战勤医院,1954年更名为精神病专科医院,1995年更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

    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

    [辉煌成就]

    八十年代,医院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探索出一套成功经验,被称为“铁岭模式”在全国推广。2011年,医院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普查救治工作,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大大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2016年,在《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中,医院跻身于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的前五强!70余载,医院多次荣获“全国医疗先进单位”“社会公认满意单位”“辽宁省十佳信用医院”“百姓信赖医院”“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单位”等诸多殊荣。

    [医院规模]

    2021年,医院推出“一院三区”发展规划,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

    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其中,精神科、心理科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就医环境高雅整洁,以“家文化”为核心,打造“一科室一特色”,积极推行“人文关爱、亲情服务”,让患者享受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医院已实现网上预约、远程会诊及省内医保即时结报。

    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编制床位299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等科系。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院区内两栋英式小楼已有百年历史,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精神疾病患者理想的治疗和休养场所。

    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医院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特色医疗]

    1.主治精神疾病。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

    2.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门诊应用认知行为、精神分析、人本主义、格式塔、家庭治疗等主流疗法以及沙盘、绘画等技术,对正常人群的心理问题,如职场、择业、人际关系困惑,婚姻、家庭、情感困惑,青少年厌学、学习困难等问题,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3.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辽宁省精神卫生与心理救援卫生应急队由我院副高级以上的精神心理专家及高年资主治医师组成,主要开展心理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为心理危机人群提供专业服务。辽宁省心理援助热线“96687”,24小时公益服务。

    4.精神疾病鉴定。我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5.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我院是铁岭地区686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执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免费应急处置及免费住院治疗,同时承担政府关于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6.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老城院区是辽宁省唯一一所通过审批收治精神病伴发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精神专科医院,同时也收治低保、特困及社会上无人看护的普通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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