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

 5

2025.7.15-2025.7.21

报名中

住培:妇产科
提供规培
本科起
招聘要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0

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骨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见职位信息栏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公布的《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二、招收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收。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口腔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仅限填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20241231日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仅限报名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业只招收2025年毕业的毕业生。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2025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收程序

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首次报名和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7158时至72124时,登陆“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收计划完成首次报名。

首次报名未被录取者需参加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8138-81415时按照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首次报名。中医专业不参加二次补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16-722日。

2.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16-722日。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23-725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4.自主培训人员在个人报名完成后,直接按报名时间先后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725日前将完成自主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请所有报名者及时登录招收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待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三)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可以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考核时,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保证考核效果。培训基地提前告知报名者网络远程考核要求,加强考前测试和考中在线监考,遇到网络、系统故障等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报名者按培训基地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软硬件设备等。

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47号)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

认定临床实践经历时,需认真核实其培训医院资质,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培训基地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首次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728-82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3-86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87-88

2.二次补报(首次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中医专业不参加)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15-816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15-816

3.调剂

市卫生健康委于818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和同意调剂至全科的自主培训人员身份的报名者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5级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

(五)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网上复核,审核时间:911-12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被培训基地录取后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99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1112条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6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新招收住院医师原则上从2025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就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动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委托培训人员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未能被培训基地录取或服从调剂后毁约的,视为就业单位未按要求送出培训。

(三)培训基地要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制作本单位招收简章向社会进行宣传。培训基地要按计划完成招收,提高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招收比例,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力度,未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未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未完成急需紧缺专业招收计划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限制下年度招收、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招收工作,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所报专业一致,并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确定其培训年限,并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确定的培训年限为依据,合理制定并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完成调剂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调剂人员。

(四)报名者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要实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及时接收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录取通知。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至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报名者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的,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被培训基地录取进入基地时,须签订《自主培训人员承诺书》,承诺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旦发现同时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将予以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主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在京内就业的,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后可以变更为委托培训人员继续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在京外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办理退出北京市培训相关手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予以终止培训处理,3年内本人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试点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22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住院药师自愿参加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请报名者咨询相关培训基地。

(六)军队人员按照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执行,不参加此次招收。

(七)公共卫生专业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1.西医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83366905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6318681955532627

2.中医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6401091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https://bjzyy.wsglw.net

各基地招生简章

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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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导航
  • 单位简介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诊治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国内知名的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创建于1959年6月,其前身是直属中央卫生部的北京市立妇幼保健实验院,我国著名妇产科专家林巧稚担任医院首任院长。198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批准为围产保健研究和培训合作中心,1998年更名为母婴和妇女保健研究及培训中心,1992年成为我国首批符合国际标准的爱婴医院之一,1994年被首都医科大学批准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同年建立了妇产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2000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妇产医学院。2002年6月由北京市政府投资兴建的集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市妇女保健所、北京市儿童保健所、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所功能为一体的东院区在朝阳区姚家园路落成。医院随之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从此为一院两址。
    2002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妇产科博士生培养点,2005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妇产科学系挂靠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成为遗传诊断研究中心、北京市产前诊断中心、北京市高危孕产妇会诊中心、北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2006年成立北京市妇科微创诊治中心,2007年成为卫生部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2008年成为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妇科重点学科,2010年产科、妇科被卫生部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2010年成为卫生部围产营养项目示范中心。2014年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2016年成立博士后流动站。2020年获批“国家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我院现有职工178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近121多人,副高级职称179多人,在任博士生导师18名、硕士生导师45名,教授24名。突出贡献专家3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3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目前,年门、急诊量达120多万人次、住院34000多人次、出生新生儿14000余名。
    经过64年的建设,医院已从建院当年的产科、妇科两个临床科室,发展为有围产医学部、新生儿科、母胎医学科、产前诊断中心、妇科、妇科微创中心、妇科肿瘤科、计划生育科、生殖医学科、内分泌科、中医科、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围产保健管理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科、妇女保健科等30多个医疗、医技、保健科室的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
    围产医学部下设产一科、产二科、产三科、新生儿科、产房、围产内分泌代谢门诊,以围产保健系列化服务见长,在高危妊娠的管理、早产的预测及治疗、前置胎盘及胎盘早剥的诊断与处理、陪伴分娩、分娩体验、新生儿听力筛查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营养代谢专科门诊为卫生部围产营养项目示范中心。近年来开展的胎儿宫内治疗,如贫血胎儿宫内输血、宫内治疗性引流、双胎输血综合症序列羊水减量、羊水过少胎儿宫内灌注等均属国内领先。母乳喂养咨询室为卫生部在全国试点项目单位之一,为孕产妇提供母乳喂养知识和问题咨询服务。
    新生儿科在极低出生体重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胎粪吸入综合征、持续肺动脉高压、缺氧缺血性脑病、坏死性小肠结肠炎、休克、感染败血症、新生儿溶血症等疾病的救治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现承担国家卫生计生委十年百项面向基层推广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系统管理的培训工作。
    母胎医学科是关乎母体和胎儿的双重学科,整合了传统产科学、影像学、遗传学、发育学等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学科。重点加强单绒毛膜双胎的产前规范化管理,收治复杂性双胎,进行胎儿镜下血管交通支激光凝结术和射频消融选择性减胎术;另外,重点收治胎儿水肿综合征、胎儿溶血性疾病、胎儿贫血及各种胎儿结构异常等疾病患者;与儿外科联合开展胎儿镜下后尿道瓣膜切开、主动脉球囊扩张及孕期的开放性胎儿手术、胎儿镜下气管球囊封堵术等宫内手术。此外,科室还承担母胎医学会诊工作,涵盖北京市内合作机构转会诊患者,京津冀、京沈、京蒙等对口支援与区域合作项目患者及符合收治条件的其他患者,建立区域转会诊中心及新生儿转会诊绿色通道。
    产前诊断中心是我院重点项目之一,是产科、超声、遗传等多学科的综合平台,产前诊断门诊将直接对外挂号,为孕产妇开展遗传咨询、产前咨询、产前诊断、超声会诊、精准医学、羊膜腔穿刺术、宫内治疗与多学科远程会诊等内容。
    妇科系列已分解为各具特色的多个专门科室。
    妇科广泛地采用腹腔镜、宫腔镜、阴道镜等妇科内镜技术,已形成以微创为前提的妇科手术治疗体系,综合诊治妇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重症。开展的盆底修复、整形、重建术、TVT-O等各种新术式手术和小儿妇科、生殖道畸形矫治及阴道损伤后修复整形手术居国内领先水平。
    妇科微创中心是北京市妇科微创诊治中心、卫生部首批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妇科内镜医师培训学院、中华医学会全国县级医院人才培养计划妇科腹腔镜培训基地。中心拥有国际先进的现代的大型微创诊断设备,如OR-ONE一体化手术室系统大型海扶超声聚焦刀治疗诊室,普及应用于妇科微创治疗,先后完成女性不孕症的微创治疗、技术输卵管镜的应用、输卵管整形与复通;宫-腹腔镜联合的器官整复和重建手术治疗;全盆底重建手术治疗盆腔器官脱垂性疾病;各类宫颈病变与外阴顽症等微创治疗。妇科肿瘤科是北京市唯一具备可独立进行妇科肿瘤手术、放疗和化疗三大治疗手段的综合治疗中心。在国内率先开展钴60体外照射、192Ir高剂量率腔内后装放疗、宫颈Leep术等诊疗技术,开展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外阴癌、滋养细胞肿瘤和子宫肉瘤等治疗,开展卵巢移植手术、保留盆腔神经的宫颈癌根治术、保留子宫的宫颈根治术等。
    计划生育科,关注女性生殖健康,注重对生育功能的保护。超声导视无痛人工流产和直视下无痛人工流产减少对子宫内膜的损伤。“胎停育”病因检查及规范化治疗位于国内先进水平。特色诊治不孕不育症,应用显微外科技术进行输卵管吻合和整形在国内享有盛誉,宫、腹腔镜技术的应用提高了输卵管阻塞、子宫畸形以及流产刮宫后宫腔粘连、胚物残留等疑难病症的诊治效果。个体化治疗剖宫产瘢痕妊娠、宫颈妊娠、宫角妊娠,尤其是对剖宫产瘢痕妊娠、剖宫产切口愈合不良的宫腹腔镜联合治疗,是北京市转会诊中心。
    妇科内分泌科为全国第一个妇科内分泌诊疗中心、首家绝经期门诊项目中心、全国绝经相关问题规范化保健治疗的培训基地。开展妇女绝经相关问题、多囊卵巢综合征达到规范化保健诊治和个体化孕前营养测定指导特色治疗,在国内率先开展女性生殖能力保护治疗。
    生殖医学科是北京市重点学科,是北京市级医院唯一通过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认证,准许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专业医疗机构,具有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实验室。开展的胚胎移植、单精子卵细胞内注射技术、冷冻胚胎移植的成功及囊胚培养技术、辅助孵化技术等已达国际先进水平。遗传室是北京市产前诊断终末鉴定机构,是北京市唯一大型参与临床遗传疾病和产前诊断的临床基础试验室。
    乳腺科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乳腺增生、乳腺炎等良性疾病;乳腺癌危险评估、预防管理;多种微创手术为主导治疗乳腺良恶性肿瘤。新开展的乳腺癌前哨淋巴结切除和乳腺癌保乳根治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妇科中医科2008年获批为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妇科重点学科。由已故北京名老中医赵松泉大夫总结的处方制剂用于治疗不孕症,治愈率达30-40%以上,享誉国内外。
    北京妇幼保健院作为北京市妇幼三级网络的市级单位,主要承担全市16个区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在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妇女、儿童疾病预防、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市、区县、基层妇幼保健各项专业技术的管理和指导;开展人群妇幼健康教育、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妇幼保健技术与管理研究,以及落实政府各项妇幼公共卫生政策,先后承担了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待孕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预防母婴传播疾病、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免费筛查、0-6岁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等项目。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开设优生保健、遗传咨询、儿童神经心理发育、新生儿疾病筛查、眼科、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盆底康复等门诊。
    医院科研教学成果丰硕,培养市级科技新星人才7人次,北京市优秀人才33人次,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优秀人才17人(其中十层次1人、百层次16人);局级学科带头人2人、学科骨干10人、“登峰”人才2人、“青苗”人才7人;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301名。近5年获得局级以上科研课题235多项、资金12613万元,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各类协会等成果奖17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发表统计源期刊论文1859篇、SCI论文344篇,作为主编出版专著12部。医院先后与100多个国家进行学术交流,接待来访外宾12000余人次,选派医务人员出国学习、考察460余人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学科的开展友好往来,提高了医院的国际知名度。
    多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心系新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先进单位、首都建设文明单位、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北京市健康促进医院、北京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面对新的征程,医院将传承林巧稚精神,弘扬“德、爱、精、勤”院训精神,全院职工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以爱心和责任心守护妇儿健康,为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医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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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7.10
  • 确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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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6.17
  • 围产医学部医生、营养与内分泌代谢科医生、妇科微创中心医生、护理人员、麻醉科医生、运营发展部科员/专业技术人员、放疗中心医生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6.4-2025.6.13
  • 规培/住培
  • 1、住培:妇产科

  • 2、住培:妇产科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首都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北京市口腔医学研究所、北京市牙病防治所)

    3、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国家癌症中心)

    6、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国家口腔医学中心)

    7、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院、首都医科大学肿瘤医学院、北京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

    9、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1、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1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1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14、北京医院

    1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16、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

    17、北京协和医院

    18、中日友好医院

    19、首都儿科研究所(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20、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潞河临床医学院)

    22、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市儿科研究所)

    2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25、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功能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老年保健及疾病防治中心)

    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8、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2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30、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

    3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3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3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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