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同意,丹阳市卫生局决定,卫生系统所属2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6月30日至197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丹阳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和2011、2012、2013参加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办理人事关系托管代理,参加2014年皖南医学院专场招聘、2014年丹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体检合格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5日- 6月26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二楼招聘大厅。
2、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职称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受理人员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留存)认真进行初审。拟录用公示前,丹阳市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报名截止后,丹阳市卫生局汇总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丹阳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人才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7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丹阳市人才市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01-011的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方法进行;
2、岗位代码为012-036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面试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计算。
3、岗位代码为037-039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B、C类岗位的专业面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均由丹阳市卫生局委托丹阳市人才市场负责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于6月30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丹阳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可以在笔试前半小时凭本人身份证到考务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丹阳人才网站(http://www.dyhr.cn/)公布。
专业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才市场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卫生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在丹阳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毕业生,暂由丹阳市卫生局委托丹阳市人才市场,实行人事关系代理,期限为3年。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后,即可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未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毕业生,按规定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30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16-17日工作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到丹阳市卫生局办理录用手续,未取得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丹阳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笔试开考比例 | 报名资格条件* | 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 ||
学历学位 | 专 业* | 其 他* | ||||||||
73 | 卫生监督所 | 卫生监督 | 023 | C | 1 | 1:2 |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 预防医学 | 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 专业知识笔试60%,专业面试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