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鼓楼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 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要求等
见附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国爱党;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工资待遇
区妇保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卫生局机关聘用人员待遇如下:
1、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1800元/月。
2、聘用期内业绩奖励津贴300—500元/月,每月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发放。
3、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其他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以上标准自定。
四、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7日上午8:30—11:30时 报名地点:中山北路九龙湖鼓楼区政府618室,咨询电话:87636612、87636648。报名时须带全应聘岗位所需材料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考试费100元、鼓楼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鼓楼区政府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本次招聘分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核,技能考核60分,面试考核40分。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时需本人到场。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按标准体检。
六、公示
从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鼓楼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报批后,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应聘人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及被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87636610
鼓楼区卫生局
2014年5月23日
鼓楼区卫生系统人员需求统计表 | |||||||||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专业 | 人员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32 | 琵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 | 临床 | 3 | 不限 | | 本科(原始学历) | 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 |
33 | 琵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儿科 | 临床 | 1 | 不限 | | 本科(原始学历) | 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 |
34 | 琵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妇产科 | 临床 | 2 | 不限 | | 本科(原始学历) | 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 |
35 | 琵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放射科、B超 | 影像 | 2 | 不限 | | 本科(原始学历) | 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