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桂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101-5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 901

2014.7.14-2014.7.30

已结束

护理
全职
招聘要求

 

 

广西桂林市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为确保今年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以规范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现予发布,各招聘单位和考生应遵照执行。

201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招聘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4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书面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基础知识考试(笔试)、面试(含公共面试、专业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站并网上填写《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8月9日16: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被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报考者对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答。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 8月10日18:00

特别提示报考者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核对。报考者本人所学专业(毕业证所标注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学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岗位报考,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社部门共同核准。

(三)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需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考生缴费共100元。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4年7月25日8:00-8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4年8月11日至8月22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领取报名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法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16:00

2、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2014年8月12日中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14年8月13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4年8月14日8:00-8月15日14:0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8月15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者,于8月18日办理网上退费手续。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科目

201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应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报考者,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单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

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社会上的各种考前培训活动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4年9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综合能力测试》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事考试网查询。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时起

五、加分

少数民族加3分,加分记入考生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区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操作形式进行,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考生,须主动向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书面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者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公共面试公告的时间:2014年10月27日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自行网上缴纳面试费、自行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交面试考试费时间:2014年10月27日8:00-10月31日16:00

(四)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局协助,统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公共面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所有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公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9日。

网上打印公共面试通知书时间:2014年11月5日10:00-11月7日16:00

专业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报名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5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七、考核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2项相加,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相同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做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做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五)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核准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六)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详见体检公告)。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特殊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应当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三)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医院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个人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在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两年内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第二次出现的次年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3、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4、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报名资格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请查阅《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网上报名程序操作技术咨询电话: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2815807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市人事考试网guilin.gxpta.com.cn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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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桂林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014715日)

序号

招聘单位

层级

招聘单位经费管理形式

招聘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面试形式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

资格审查单位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年龄

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   要求

134

桂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市、县区所属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护士

03026007001

 

1

 

护理类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护士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持有护士职称证和护士执业证

无要求

专业面试:专业知识问答

0773-2821622

桂林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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