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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和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33个岗位,拟招聘37人。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只可报考户籍不限岗位,招聘对象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且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考生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并扫描(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非定向”或“统招”的,无须开具证明)、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6)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
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考试
1.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临床医师;北京市延庆区中医医院针灸科医师、骨伤科医师、内科医师1、内科医师2;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医师岗位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以上岗位考生,参加一类招聘考试,一类招聘考试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其他岗位考生,参加二类招聘考试,二类招聘考试包括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考试: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南楼。
(2)综合面试。对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根据各岗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操作考试(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操作考试(笔试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再进行一次加试)。对操作考试(笔试考试)和综合面试,有任何一项未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对于未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名人员义务。
(三)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计算: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1: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招聘岗位 | 职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拟聘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招聘范围 | 招聘方式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中医科医师 | 负责中医妇科临床医疗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中医妇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是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招聘方式以公告为准;3.要求为中医妇科学方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型学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不限 | 其他 | 是 | 1:3 |
内科医师 | 能够独立完成内科常见病的诊疗,并积极配合科室主任提高科室教学、科研能力。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内科学方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型学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口腔科医师 | 能够独立完成口腔科常见病的诊疗,并积极配合科室主任提高科室教学、科研能力。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口腔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口腔医学方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型学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儿科医师 | 能够独立完成儿科常见病的诊疗,协助科主任提高科室教学、科研能力。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儿科学方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型学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放射科医师 | 负责放射科临床医疗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麻醉科医师 | 负责麻醉科临床医疗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麻醉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妇产科医师 | 能够独立完成妇科和产科常见疾病的诊治,协助科主任提高科室教学、科研能力。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否 | 1.户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2.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妇产科学方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型学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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