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的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注意事项
1.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以免除报名考试费。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和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地址:遂昌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遂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残联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